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皖司許決字〔2020〕第186號
鄔登成等14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的變更執(zhí)業(yè)機構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司法部《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們申請變更的行政許可事項準予變更。
請你們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持本決定書和本人身份證件(或單位信函)到本機關(省政務服務中心司法廳窗口)領取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一、合肥市(6人)
鄔登成 由安徽漢合律師事務所 轉入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
趙璐璐 由安徽安天行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藍雁律師事務所
程海燕 由安徽力瀾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皖都律師事務所
張姝 由安徽云旗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奧恒律師事務所
蔣小軍 由北京德恒(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京師(合肥)律師事務所
張明芳 由安徽國運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宿州市(4人)
盧磊 由安徽徽靈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知秋(靈璧)律師事務所
蘇偉 由安徽法理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睿涵律師事務所
劉言 由安徽玉金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金臻律師事務所
張非凡 由安徽法理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睿涵律師事務所
三、滁州市(2人)
徐家全 由安徽清流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蘇滁律師事務所
代瑞輝 由安徽知秋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曙春律師事務所
四、蕪湖市(1人)
呂斌 由安徽緯綸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安然律師事務所
五、安慶市(1人)
黃自富 由安徽大雷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雷池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0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