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途徑有兩種,其一是民政部門的協(xié)議離婚,其二是通過訴訟而離婚。協(xié)議離婚可能會由于種種原因而陷入僵局。比如說:雙方不能就孩子的撫養(yǎng)問題、財產的分割問題等在短時間內達成共識,那么就必然會造成離婚不成。而一次又一次地協(xié)商也可能會造成雙方或一方精疲力竭,甚至幾近崩潰。有的雖然孩子撫養(yǎng)、財產分割等一方均作出了巨大的讓步,但另一方就是仍然不同意離婚。這樣一來,婚仍然是離不成。因此離婚的期限恐怕就無底線了。如果有一方故意回避離婚,另一方也就只有選擇起訴離婚。
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因此無論有沒有證據,只要一方堅持起訴離婚,法院最終都會準予離婚的。即使找不著對方或對方故意不來簽字,法院也可以通過被告缺席程序判決離婚。
那么,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呢?起訴離婚的話多久才能把婚離掉?
蘇義飛律師解答:這個問題基本上是咨詢離婚問題時當事人必問的問題之一,毋庸置疑,屬于當事人最為關注的問題。當事人關注這個問題是有道理的:可能因為法院案件太多導致時間拖延;可能因為律師辦事拖沓導致時間浪費;可能因為調查取證導致周期過長等。
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起訴離婚多久才能離掉?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原告。離婚案件一般在3個月內審結?!痉梢罁骸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font color="#000000">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
可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立案之后多長時間必須開庭審理,而是只要求在3個月或者6個月內審結。從合肥法院審理案件的實際來看,一般在立案之后20日至30日內開庭的幾率比較大,極少數情況可能需要幾個月之后才組織開庭。大多數離婚案件均在3個月內作出了判決,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以及涉外離婚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離婚案件時,很多程序均作了簡化,實踐中,當事人不要死扣法律條文。法院可以用簡便方式傳喚當事人、證人,只有在極少數情況下,法官才會送達傳票,取而代之的是電話通知。
前面所講述的是法院開庭審理離婚案件時,可能需要耗費的時間。很多時候,法官首先會主持訴前調解,如果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一致,那么,會大大縮短離婚訴訟的時間,極有可能在1個月甚至更短的時間內解決離婚糾紛。
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因此無論有沒有證據,只要一方堅持起訴離婚,法院最終都會準予離婚的。即使找不著對方或對方故意不來簽字,法院也可以通過被告缺席程序判決離婚。
那么,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呢?起訴離婚的話多久才能把婚離掉?
蘇義飛律師解答:這個問題基本上是咨詢離婚問題時當事人必問的問題之一,毋庸置疑,屬于當事人最為關注的問題。當事人關注這個問題是有道理的:可能因為法院案件太多導致時間拖延;可能因為律師辦事拖沓導致時間浪費;可能因為調查取證導致周期過長等。
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起訴離婚多久才能離掉?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原告。離婚案件一般在3個月內審結?!痉梢罁骸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font color="#000000">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
可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立案之后多長時間必須開庭審理,而是只要求在3個月或者6個月內審結。從合肥法院審理案件的實際來看,一般在立案之后20日至30日內開庭的幾率比較大,極少數情況可能需要幾個月之后才組織開庭。大多數離婚案件均在3個月內作出了判決,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以及涉外離婚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離婚案件時,很多程序均作了簡化,實踐中,當事人不要死扣法律條文。法院可以用簡便方式傳喚當事人、證人,只有在極少數情況下,法官才會送達傳票,取而代之的是電話通知。
前面所講述的是法院開庭審理離婚案件時,可能需要耗費的時間。很多時候,法官首先會主持訴前調解,如果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一致,那么,會大大縮短離婚訴訟的時間,極有可能在1個月甚至更短的時間內解決離婚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