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法院:安??h人民法院
案 號:(2018)贛0829刑初146號
案件類型:刑事
案 由:串通投標罪
裁判日期:2018-10-12
審理經過
安福縣人民檢察院以安檢刑訴〔2018〕147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卿某1、王某2犯串通投標罪,于2018年7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安??h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彭小燕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卿某1及其辯護人劉桂雄、被告人王某2等到庭參加訴訟?,F已審理終結。
一審請求情況
安??h人民檢察院指控,2015年4月左右,被告人卿某1得知安??h滸坑鎮(zhèn)棚戶區(qū)改造工程要通過邀請招標方式進行招投標。為取得該工程的承建權,卿某1委托被告人安??h泰吉建筑公司的副經理王某2找?guī)准矣匈Y質的公司為其參與該工程的招投標。該工程分兩個標段,每家公司均可參加兩個標段的投標,卿某1要求王某2找的公司兩個標段都中標,中標后由其負責施工承建。兩人商議好由王某2負責找公司、制作標書,卿某1負責支付招標的保證金。后王某2分別聯系好江西金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福縣洲湖建筑公司、安福縣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安福縣洋門建筑工程公司及自己所在的安??h泰吉建筑公司五家公司,聯系時王某2告知每家公司不論誰中標,中標公司均不能自己承建該工程,只能收取一定的管理費。在王某2的安排下,安??h泰吉建筑公司的業(yè)務員楊某(另案處理)根據招標文書規(guī)定的讓利范圍為每個標段制作了五份不同的商務標投標文書。2015年5月5日卿某1將107800元投標保證金及招標費匯到王某2的賬戶上,收到錢后王某2再向每家公司的業(yè)務員匯入2萬元投標保證金。2015年5月8日該工程開標,江西金安建筑有限公司中得1標段,中標價為3531525.20元,安福縣泰吉建筑公司中得2標段,中標價為3769089.27元。中標后這兩標段工程均由卿某1承建。2016年4月21日,被告人卿某1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安福縣人民檢察院提供了如下證據:1.書證:歸案說明、案件移送函、投標保證金和資費到賬情況報告、銀行業(yè)務回單及其他相關書證;2.證人劉某1、曾某、劉某2、肖某、王某1、楊某、陳某、顏某的證言;3.被告人王某2、卿某1的供述和辯解。安??h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王某2、卿某1為中標與其他投標人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的利益,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串通投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一審答辯情況
被告人卿某1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沒有異議,并提出辯護意見:當時是政府要我們去招投標的,招標代理也是政府請的,我們沒有得到利潤。辯護人提出辯護意見:一、被告人卿某1串通投標行為達不到法律規(guī)定的追訴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或者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損害招標人、投標人或者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2.對其他投標人、招標人等投標招標活動的參加人采取威脅、欺騙等非法手段的;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串通投標,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標的。本案卿某1的行為沒有達到以上標準,達不到串通投標的追訴標準。另外,中標項目金額在二百萬元以上,是立案標準,不是定案標準。二、即使被告人卿某1的行為達到法律追訴的標準,也有減輕從輕處罰情節(jié):1.被告人卿某1系自首,依法應當減輕或從輕處罰。2.本案中被告人卿某1主觀惡性非常小,項目一開始是滸坑鎮(zhèn)政府要求卿某1去做的,做到一半政府要求走招投標程序,卿某1是在得到政府允許的情況下邀請幾家公司進行投標。雖然卿某1在本案中有一定過錯,但是政府監(jiān)管不到位,本身也默認了卿某1的行為,不能把政府的失職或者默認的行為轉嫁到卿某1,請求法庭考慮這方面因素,對卿某1從輕處罰。3.被告人卿某1是初犯、偶犯,之前沒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今天走上犯罪道路是卿某1過于相信政府,對法律缺乏了解。建議法庭即使在需要追訴的情況下,對被告人卿某1適用單處罰金的刑罰。
被告人王某2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沒有異議,并提出辯護意見:一、2015年我在安福縣泰吉建筑有限公司打工,同年4月份卿某1找到我打工的公司,說他已經做了滸坑鎮(zhèn)棚戶區(qū)改造工程的一半工程量,要走邀標程序,請我?guī)兔φ椅寮夜緛硌麡?,我按照卿?的要求找來本地的五家公司參加邀標,并將卿某1給我的保證金和公司資料費用分別打給了五家公司。期間我沒有得到任何利益,純粹是幫忙,卿某1只給我200元作為五家公司開標當天的午餐費和電話費。二、由于法律意識淡薄,我錯誤地認為所有經過政府批準的邀標都是走一下程序,所以認為幫忙沒有關系,不知道這是違法的,如果知道是違法的我一定不會幫卿某1的忙,我現在后悔莫及,今后一定以此為戒,告誡我的后代及身邊的人加強學法、守法,堅決不做違法的事。三、我今年73歲,身體不好,我已經向法庭提供了我的病歷,希望法庭對我從輕處理。
本院查明
經審理查明,2015年4月左右,被告人卿某1得知安福縣滸坑鎮(zhèn)棚戶區(qū)改造工程要通過邀請招標方式進行招投標。為取得該工程的承建權,卿某1委托被告人王某2(時任安??h泰吉建筑有限公司副經理)找?guī)准矣匈Y質的公司為其參與該工程的招投標。該工程分兩個標段,每家公司均可參加兩個標段的投標,卿某1要求王某2找的公司兩個標段都中標,中標后由其負責施工承建。二人商議好由王某2負責找公司、制作標書,卿某1負責支付招標的保證金。后王某2分別聯系好江西金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h洲湖建筑公司、安??h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安??h洋門建筑工程公司、安??h泰吉建筑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聯系時王某2告知每家公司不論誰中標,中標公司均不能自己承建該工程,只能收取一定的管理費。在王某2的安排下,安??h泰吉建筑有限公司的業(yè)務員楊某(另案處理)根據招標文書規(guī)定的讓利范圍為每個標段制作了五份不同的商務標投標文書。2015年5月5日卿某1將107800元投標保證金及招標費匯到王某2的賬戶上,后王某2再向每家公司的業(yè)務員匯入2萬元投標保證金。2015年5月8日該工程開標,江西金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得I標段,中標價為3531525.20元,安??h泰吉建筑有限公司中得II標段,中標價為3769089.27元。中標后這兩標段工程均由卿某1承建。
2016年4月21日,被告人卿某1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被告人卿某1、王某2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上述事實,有以下證據證實:
1.書證
(1)歸案說明。證實卿某1系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王某2系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
(2)案件移送函。證實本案線索系安??h紀委移送。
(3)投標保證金和資料費到賬情況報告、肖某、劉某2、曾某、王某1、江西金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卿某1、王某2的賬戶交易明細。證實卿某1向王某2支付投標保證金后,王某2分別向江西金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h洲湖建筑公司、安??h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安??h洋門建筑工程公司、安??h泰吉建筑有限公司支付投標保證金,各公司再向安??h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支付投標保證金。
(4)招標資格審查文件、政府抄告單、發(fā)改委批復、江西省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招標方案核準書、應邀投標確認書、開標會投標單位簽到表、評標專家簽到表、評標報告書、建設工程項目交易成交確認書、定標意見書、中標通知書。證實滸坑棚戶區(qū)改造工程項目已立項批復,項目用地已批準、規(guī)劃許可,政府同意工程項目實行分標段邀請招標,招標單位委托安??h建筑設計院為工程項目的招標代理,江西金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h洲湖建筑公司、安??h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安??h洋門建筑工程公司、安福縣泰吉建筑有限公司參加了投標,江西金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為第I標段的中標人,安福縣泰吉建筑有限公司為第II標段的中標人。
2.證人證言
(1)證人劉某1的證言。我是江西金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業(yè)務員。2015年4月,王某2問我們公司是否愿意參與安??h滸坑鎮(zhèn)棚戶區(qū)改造工程的投標,我向法定代表人王某2匯報后答復王某2愿意去投標,我與王某2說好技術標由我們公司制作,商務標由王某2負責。2015年5月5日王某2匯給我2萬元投標保證金,5月6日我將2萬元存到我們公司基本賬戶,然后匯到安??h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賬戶。開標前王某2將制作好的商務標交給我,我制作好商務標封面及第二頁后裝訂并密封,5月8日帶好所有證件和投標書參與投標,我們公司中了一號標。后卿某1帶合同來我們公司蓋章簽字,我們公司提供證件給卿某1去辦理施工手續(xù)。退回我們公司的2萬余投標保證金,我們公司扣除7000元五大員押證費后,我將剩余的退給了王某2。
(2)證人曾某的證言。證實我是安??h洲湖建筑公司的業(yè)務員。2015年4月,王某2邀請我們公司去滸坑鎮(zhèn)棚戶區(qū)改造工程“陪標”。5月5日王某2匯給我2萬元投標保證金,5月6日我將2萬元存入我們公司基本賬戶,然后匯入安??h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賬戶。開標前王某2將制作好的商務標交給我,我制作商務標的封面及第二頁后裝訂并密封,5月8日帶好所有證件和投標書到安福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參與投標,開標后我們公司沒有中標。退回我們公司的2萬元保證金,我們公司直接扣除1500元費用后將剩余18500元轉賬給我,我再轉賬給王某2。
(3)證人劉某2的證言。證實我是安??h洋門建筑工程公司的員工。2015年4月份,王某2邀請我們公司參加滸坑棚戶區(qū)改造工程的投標,并說投標的商務標由他負責做,技術標由我們公司做,后招標代理機構向我們公司發(fā)來招標邀請函。5月5日王某2匯給我2萬元投標保證金,我就將錢匯到我們公司賬戶,然后匯到安??h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賬戶,開標前王某2將做好的投標文書交給我。5月8日我到了招標現場,我們公司沒有中標。退回我們公司的2萬元保證金,我扣除1500元投標費用后將剩余的18500元匯給了王某2。
(4)證人肖某的證言。證實我是安??h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的員工。2015年4月份,王某2邀請我們公司參與滸坑棚戶區(qū)改造工程的投標,并說如果中標我們公司可以收取千分之五的管理費,后招標代理機構向我們公司發(fā)來了招標邀請函。5月5日王某2匯給我2萬元投標保證金,我就將錢匯到我們公司賬戶,然后匯到安??h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賬戶,開標前王某2將做好的投標文書交給我。5月8日我到了招標現場,我們公司沒有中標。退回我們公司的2萬元保證金,我扣除1500元投標費用后將剩余的18500元匯給了王某2。
(5)證人陳某的證言。證實2014年9月份滸坑棚戶區(qū)改造項目經安福縣發(fā)改委批復立項,項目資金主要是居民自籌,縣發(fā)改委有部分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資金,立項不久縣發(fā)改委通知滸坑鎮(zhèn)政府,省里在10月份會到現場督察,接到通知后鎮(zhèn)政府就請挖機平整土地,縣發(fā)改委和縣房產局要求一定要基礎開挖,由于工程圖紙未出來,無法招標,鎮(zhèn)政府開會確定請卿某1的挖機挖基礎,由于10月份省里檢查時要求一定要將基礎做好,后鎮(zhèn)政府又開會決定請卿某1先行澆筑基礎,2014年底卿某1向鎮(zhèn)政府預借了20萬元工程款,同時按程序辦理招標手續(xù)。2014年鎮(zhèn)政府開會討論決定申請采取邀請招標的方式招標,2015年1月縣政府同意邀請招標,鎮(zhèn)政府委托縣建筑設計院為招標代理,2015年5月工程在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安??h泰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了二號標,中標價376余萬元,江西金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了一號標,中標價353余萬元。工程實際由卿某1施工,開標后卿某1持兩家公司的委托書與鎮(zhèn)政府簽訂合同。
(6)證人王某1的證言。我是安??h泰吉建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2015年2月,因滸坑棚戶區(qū)改造項目卿某1到我們公司與王某2商量投標事情,卿某1要以我們公司名義去投標,2015年4月招標代理機構安??h建筑設計院向我們公司發(fā)了招標邀請書,我們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回了應邀投標確認書,后王某2匯給我2萬元投標保證金,我再匯到我們公司賬戶,然后轉賬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賬戶。5月8日,該項目開標,我們公司中了二號標,招標價376余萬元。退回我們公司的2萬元保證金,我轉至我個人賬戶后轉至卿某1賬戶。
(7)證人楊某的證言。證實我是安??h泰吉建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公司見過卿某1幾次。招標的前幾天,公司副經理王某2找到我說安??h滸坑鎮(zhèn)棚戶區(qū)改造項目要招標,有兩個標段,要我按照招標文書的要求每個標段做五份不同的商務標,確保不能出現廢標,我就根據招標文書的讓利范圍并按王某2的要求制作了十份不同的商務標交給王某2,商務標沒有注明哪家公司。
(8)證人顏某的證言。證實2015年4月份,滸坑鎮(zhèn)政府的陳某找到安??h建筑設計院負責人,委托安福縣建筑設計院為滸坑棚戶區(qū)改造項目的招標代理,我是具體經辦人,后陳某直接與我聯系。陳某帶了縣政府的抄告單說項目經請示縣政府同意采用分標段邀請招標的方式進行招標,我就告訴陳某超過100萬元應邀請五家以上有資質的公司參與投標,并告知還應提供土地批準書、規(guī)劃許可證等資料,陳某提供了相關資料后跟我說上級要來檢查,項目急需開工,要我盡快辦理,我就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了招標手續(xù),并向安??h泰吉建筑有限公司、江西金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h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安??h洲湖建筑公司、安??h洋門建筑工程公司等五家單位發(fā)出投標邀請函,五家單位回了應邀投標確認書。2015年5月8日,該項目在安??h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江西金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了一號標,招標價為3531525.2元,安??h泰吉建筑有限公司中了二號標,招標價為3769089.27元。
3.被告人供述
(1)被告人卿某1的供述。供述2014年我在滸坑鎮(zhèn)瓦樓村做新農村建設工程時,根據滸坑鎮(zhèn)要求,為棚戶區(qū)改造進行挖坑、澆混凝土。2015年上半年,聽說棚戶區(qū)改造要邀標,因為已做了一定量的工程,我就想承建該工程,便找到安??h泰吉建筑有限公司的王某2,要他幫忙找?guī)准夜緟⑴c邀請招標,并要王某2兩個標段都要中標,中標后由我負責施工,我支付每家公司1500元投標費用,如果中標按千分之五支付管理費,同時商量好標書由王某2制作,我負責支付招標保證金。開標前,我按照王某2說的金額將10萬元保證金和1萬元左右的招標費用匯給了王某2,王某2再將保證金和招標費用匯至各公司。開標后,江西金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了一號標,安福縣泰吉建筑有限公司中了二號標。招標后,我找到安??h泰吉建筑有限公司的王某2和江西金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商談管理費等事宜后,分別與兩家公司簽訂了委托承建協議,與業(yè)主簽訂施工合同,到建設局辦理施工手續(xù),我就組織人員對兩個標段進行施工。
(2)被告人王某2的供述。供述2015年4月份前后,卿某1要我找?guī)讉€企業(yè)參加滸坑棚戶區(qū)改造工程的邀請招標,并交代開標時由安??h泰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金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各中一個標段,我答應盡量按概率做標書讓兩家公司中標,后我與安福縣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的肖某、江西金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劉某1聯系,安福縣洲湖建筑公司、安??h洋門建筑工程公司也參與了邀請招標,但想不起來這兩家公司具體是與誰聯系的。大概5月份,招標代理向安??h泰吉建筑有限公司發(fā)邀請招標函(電子版),我通過QQ郵箱將邀請函轉發(fā)給江西金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h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安??h洋門建筑工程公司、安??h洲湖建筑公司。中標文書包括技術標和商務標,技術標分別由參加邀標的五家公司自己制作,商務標由安??h泰吉建筑有限公司統一制作,好像是楊某做的,制作好并打印后分發(fā)到五家公司,卿某1交代將其中能夠中標的發(fā)給安福縣泰吉建筑有限公司、江西金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實際上不管哪家公司中標最終還是卿某1承建,中標公司只能是收取管理費,我聯系公司時就與公司講清只是幫別人投標,即使中標也不能承建,只能收取管理費。開標前,卿某1將10萬元投標保證金、7800元投標費用匯至我的賬戶,我再匯給五家公司每家2萬元。開標后,江西金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1號標段,安??h泰吉建筑有限公司中2號標段。
4.被告人王某2提供的相關病歷。證實王某2的身體狀況。
上述證據,經舉證、質證等法庭調查程序查證屬實,均可以作為本案定案的根據。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被告人卿某1、王某2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利益,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串通投標罪,公訴機關指控各被告人的罪名均成立。被告人卿某1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王某2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卿某1的自行辯護意見與本案定罪量刑無關,本院不予采納。被告人王某2關于其年事已高、身體不好的辯護意見,本院在量刑時酌情考慮;其他辯護意見與本案定罪量刑無關,本院不予采納?!蹲罡呷嗣駲z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二)》第七十六條第三項規(guī)定:“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或者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三)中標項目金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本案中,工程的兩個標段的中標金額均在二百萬元以上,應予立案追訴,辯護人關于被告人卿某1串通投標的行為達不到法律規(guī)定的追訴標準的辯護意見,本院不予采納。辯護人關于卿某1是在得到政府的允許的情況下邀請幾家公司進行投標的辯護意見,與事實不符,本院不予采納。辯護人的其他辯護意見,與事實和法律相符,本院予以采納。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二條、第六十七條第一、三款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裁判結果
一、被告人卿某1犯串通投標罪,單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已繳納)。
二、被告人王某2犯串通投標罪,單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已繳納)。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西省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審判人員
審判長陳宗華
人民陪審員黃冬娥
人民陪審員邱金華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書記員
書記員陳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