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法院:英山縣人民法院
案 號:(2017)鄂1124刑初17號
案件類型:刑事
案 由:串通投標罪
裁判日期:2017-06-02
審理經(jīng)過
湖北省英山縣人民檢察院以英檢公訴刑訴﹝2017﹞6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郭某1、李某2、鄒某3犯串通投標罪,于2017年2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英山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汪嬋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郭某1、李某2、鄒某3及其辯護人付煒到庭參加了訴訟。因公訴機關需要補充偵查,建議本案延期審理,本院決定延期審理。本案經(jīng)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現(xiàn)已審理終結。
一審請求情況
英山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英山縣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于2011年6月對外公開招標,在此之前擬分為4個或5個標段,造價共2000多萬元。英山縣相關部門組成了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工程建設指揮部。由指揮部委托湖北華中匯杰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英山分公司代理招標工作。
2010年下半年,被告人郭某1因與張某1(時任縣委副書記)是親戚關系,便邀約被告人鄒某3到英山拜訪張某1,想通過張某1的關系在英山承包路橋工程。當天,張某1邀約英山縣交通局的班子成員和郭某1、鄒某3等人在英山賓館吃飯相聚。二人在席間多次向交通局領導表白在英山承接路橋工程的想法。
2011年5月下旬,英山人張某2通過朋友找到李某2,讓其幫忙借路橋公司的資質投標英山縣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被告人李某2得到這個信息后,告訴被告人鄒某3,并且和被告人鄒某3一起到英山安順路橋公司找田某(時任經(jīng)理)了解小白線工程情況,獲知該工程項目將分段公開招標及英山路橋公司打算借黃岡路橋系統(tǒng)的兄弟縣市公司資質的情況。回黃岡后,被告人鄒某3、李某2與郭某1取得了聯(lián)系,三人決定合伙投標并向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借資質。隨后,被告人鄒某3出面通過他人幫忙從武穴路橋公司借到了資質,并讓被告人郭某1找張某1(時任英山縣縣長)繼續(xù)活動。被告人郭某1先后通過電話和發(fā)短信的方式與張某1聯(lián)系,讓張某1打招呼使他們能夠順利中標該項目一個標段,張某1同意為他們打招呼。
在該項目還未對外發(fā)布招標公告的時候,張某1和徐某(時任交通局局長及指揮部副指揮長)等人一起在草盤鎮(zhèn)檢查工作時,私下跟徐某說:“武穴路橋公司想來參與小白線的建設,是我侄兒郭某1借來投標的公司,到時候你在招標中關照一下”。徐某也很清楚張某1的意思是要武穴路橋公司中標。在和徐某打招呼前后不久,張某1也和袁某(該項目的指揮長)打招呼,讓他關照自己的親戚郭某1確保他們能夠中標。在和袁某、徐某打完招呼后,張某1電話通知被告人郭某1讓他直接和徐某、袁某聯(lián)系。被告人郭某1、李某2帶著煙酒等物去了袁某家和徐某家,被告人郭某1、李某2分別介紹是張某1的妻侄和武穴路橋公司的項目經(jīng)理,向他們說明投標英山縣小白線項目工程并希望他們在招標時給與關照的意思。袁某、徐某均表示盡力關照,并且叫他們直接找田某。隨后,三被告人和田某接洽,向其告知領導同意他們參與小白線改造項目,希望田某在投標時給他們幫忙。田某說指揮領導已經(jīng)跟他說了這件事,強調他們要借資質。
在對外發(fā)布招標公告之前,2011年5月下旬的一天上午,徐某、袁某和黃某、王某1、姜某(均是小白線工程指揮部承擔招標工作的領導和成員)在小白線項目指揮部辦公室開會商量招投標的事。在會上徐某說要考慮“這個項目有縣領導打了招呼”和“照顧朋友關系”的情況,徐某、袁某都提出要讓武穴路橋公司在小白線項目上中標,同時徐某提出要讓英山的路橋公司和安徽豐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中標。最終討論決定:小白線項目分為五個標段招標。一標段由武穴路橋公司中標,二標段由安徽豐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中標,三、四、五標段由英山路橋公司中標。為了讓這三家公司中標,徐某和袁某安排讓黃某、王某1、姜某具體操作招投標事情。黃某、王某1、姜某經(jīng)商量初步確定英山路橋公司統(tǒng)籌各公司的投標工作。此時英山路橋已經(jīng)借來了黃岡楚通路橋、蘄春通興、浠水迅達等七家公司資質。
這個項目第一次招標公告發(fā)布時,本來規(guī)定“一家公司只能投一個標段,并且只能在一個標段中標”。由于每個標段中標的公司已經(jīng)確定,并且每個標段必須有三家以上的公司來投標,后來指揮部對招標公告進行了修改,修改為“一家公司可以投三個標段,并且可以在多個標段中標”。指揮部明確聯(lián)系招標代理公司修改公告和統(tǒng)一安排英山路橋公司操作投標的事情分別由王某1、田某負責。英山路橋公司經(jīng)理田某接受了指揮部安排的這項工作。
為了使招標工作表面上做到公開、公正,每個標段安排四家以上的公司來投標,哪個標段由哪幾家來幫忙投標也是指揮部事先都商量了的。即總的原則就是英山路橋公司借用資質的公司、李某2借用資質的公司、張某2借用資質的公司相互幫助圍標,確保一標由武穴的公司中、二標由安徽公司中、三、四、五標由英山路橋公司中。所有出借資質來英山小白線投標的公司,其報名的標段接英山路橋公司通知后完全照辦。武穴路橋公司、黃岡楚通路橋公司都被安排在第一、二標段報名,被告人鄒某3、郭某1籌措了60萬元保證金轉賬給上述二公司作投標保證金,由其匯給英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在投標時,除陜西建工集團公司以外,其他九家的路橋公司在自己所報名的標段的投標報價都是由英山安順路橋公司統(tǒng)一計算確定的,并且王某1、田某安排安順路橋公司的預算員朱某1根據(jù)招標文件的評分辦法對各家公司在每個標段的得分進行了打分,確保按照領導事先安排相關公司中標的意思落實到位。英山路橋公司將計算好的投標報價分別通知到九家公司,要求他們按此報價投標,這些公司完全照辦。
在開標時,為保證事先安排好的這些公司中標,王某1又安排姜某代表交通局參與評標工作。最終,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以4425310.90元的造價中得該工程第一標段。中標后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并沒有參與該工程的承建,工程款也沒有打到武穴市誠信路橋建設有限公司的賬戶。該工程實際由郭某1、鄒某3、李某2三人負責承建,工程款由其管理使用,該工程已完工決算。經(jīng)湖北中坤衡信經(jīng)濟鑒證司法鑒定所鑒定,該工程利潤為壹佰貳拾伍萬零玖佰叁拾伍元捌角玖分(1250935.89元)。
2015年11月16日被告人郭某1到英山縣公安局投案。破案后,英山縣公安局分別從被告人郭某1、李某2、鄒某3處扣押非法所得款25萬元、25萬元、30萬元。
據(jù)此,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郭某1、李某2、鄒某3以他人名義投標,且與招標人串通,得以中標,擾亂了市場秩序,情節(jié)嚴重,應當以串通投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三被告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郭某1、鄒某3是自首,可以從輕、減輕處罰。請依法判處。
被告人郭某1、李某2、鄒某3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和證據(jù)均無異議,自愿認罪,請求從輕處罰。
被告人鄒某3的辯護人對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鄒某3犯串通投標罪沒有異議,提出被告人鄒某3主動到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可以從輕、減輕處罰。被告人鄒某3無前科,社會危害程度不大,請求對其免予刑事處罰。
本院查明
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郭某1與張某1是親戚關系。2010年下半年,被告人郭某1邀約被告人鄒某3到英山拜訪時任縣委副書記張某1,想通過張某1的關系在英山縣承包路橋工程。當天,張某1邀約英山縣交通局的班子成某和郭某1、鄒某3等人在英山賓館吃飯相聚。二人在席間多次向交通局領導表示在英山承接路橋工程想法。后兩人將此行的情況告知被告人李某2,讓其留心英山路橋工程的情況。
2011年5月下旬,英山人張某2通過朋友找到被告人李某2,讓其幫忙借路橋公司的資質投標英山縣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被告人李某2得知小白線項目工程信息后,告知被告人鄒某3,并和被告人鄒某3找到黃岡市安順路橋建設有限公司經(jīng)理田某確認了小白線工程情況。后被告人郭某1先后通過電話、發(fā)短信的方式與張某1聯(lián)系,讓其幫忙承接小白線工程。
2011年5月,時任英山縣縣長張某1和時任英山縣交通局局長徐某等人在英山縣草盤地鎮(zhèn)檢查工作時,張某1和徐某說明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想來參與小白線的建設,是其侄兒郭某1借來投標的公司,在招標要予以關照。同時張某1和時任該項目指揮長袁某說明讓其關照被告人郭某1投標的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確保中標。后張某1讓被告人郭某1直接和徐某、袁某聯(lián)系。被告人郭某1、李某2到英山,帶著煙酒等禮物到徐某、袁某家中,向他們說明投標英山縣小白線項目工程并希望在招標時給與關照。袁某、徐某均表示盡力關照,讓其具體找黃岡市安順路橋建設有限公司經(jīng)理田某接洽。隨后,被告人郭某1、李某2、鄒某3找到田某,田某告知該工程領導已和他打過招呼,項目將分段公開招標,黃岡市安順路橋建設有限公司也要參與該項目投標,并已借用黃岡路橋系統(tǒng)各縣市多家公司資質,只有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資質沒有外借。得知情況后,被告人鄒某3通過黃岡市楚通路橋工程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程某和英山縣公路局黃某幫忙找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借到了該公司資質,由被告人郭某1、李某2具體聯(lián)系該公司員工楊某負責相關事宜。
在該項目發(fā)布招標公告前,英山縣小白線升級改造工程建設指揮部成某徐某、袁某、黃某、王某1、姜某等人開會商量英山縣小白線項目工程招投標事宜。徐某提出要考慮該項目有縣領導打了招呼和照顧朋友關系的情況。徐某、袁某提出要讓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在英山縣小白線項目工程中標,同時徐某提出要讓黃岡市安順路橋建設有限公司和朋友張某2借用的安徽豐林建設有限公司中標。會議討論商定,英山縣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分為五個標段招標。確保一標段由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中標,二標段由安徽豐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中標,三、四、五標段由黃岡市安順路橋建設有限公司中標。并由黃某、王某1、姜某去具體操作招投標事宜,經(jīng)商量確定由黃岡市安順路橋建設有限公司統(tǒng)籌各公司的投標工作。此時黃岡市安順路橋建設有限公司已經(jīng)借用黃岡市楚通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浠水縣迅達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蘄春縣通興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資質。
2011年5月30日,英山縣小白線升級改造工程建設指揮部與湖北華中匯杰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了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協(xié)議書,由湖北華中匯杰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工程代理服務。2011年6月3日,英山縣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工程對外發(fā)布施工招標公告,建設地點位于紅花水庫西頭至楊柳高速公路收費站,項目總投資約2000萬元,劃分為5個標段,各投標人可就標段中的最多三個標段投標,但僅允許在一個標段中標。
為確保商定的公司順利中標,由黃岡市安順路橋建設有限公司具體確定投標細節(jié)問題,該公司工作人員經(jīng)商量安排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投標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工程一、二標段,黃岡市安順路橋建設有限公司投標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工程三、四、五標段,黃岡市楚通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投標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工程一、二、五標段。并將該投標意見告知各投標人,并告知被告人鄒某3因黃岡市楚通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被安排投標該工程第一標段投標,由其交納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黃岡市楚通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兩家公司投標保證金共60萬元。2011年6月13日被告人鄒某3匯入60萬元到熊某建行賬戶,當日熊某分別匯入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黃岡市楚通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賬戶各30萬元,再由該公司匯入英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賬戶。同時,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投標報價也是由黃岡市安順路橋建設有限公司計算確定的。被告人郭某1、李某2、鄒某3按照上述要求參與投標,后中標英山縣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工程第一標段。
2011年6月30日,由楊某代表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與英山縣小白線升級改造工程建設指揮部簽訂了合同協(xié)議書,合同總價4425310.90元。合同簽訂后工程實際由郭某1、鄒某3、李某2三人負責承建,被告人郭某1負責協(xié)調關系,被告人李某2負責工程施工,被告人鄒某3親戚吳某1負責財務。并在英山縣信用聯(lián)社開設了臨時基本賬戶,工程款由英山縣小白線升級改造工程建設指揮部撥付到該賬戶,現(xiàn)該工程已完工決算。
2016年8月9日,經(jīng)武漢恒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結算審查,英山縣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工程第一合同段送審造價4491888.00元,審定造價4453808.75元。
2016年8月15日,經(jīng)湖北中坤衡信經(jīng)濟鑒證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1、根據(jù)武漢恒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結算審查書,該項目應計工程收入為4453808.75元;2、該項目應計工程成本為3202872.86元;3、工程盈利總額為1250935.89元。
另查明,2015年11月16日,被告人郭某1主動到英山縣公安局投案。2015年11月4日,被告人鄒某3主動到黃岡市紀委案件二室說明問題,同日在英山縣公安局如實交待了串通投標的事實。
英山縣公安局暫扣被告人郭某1現(xiàn)金人民幣25萬元、被告人李某2現(xiàn)金人民幣25萬元、被告人鄒某3現(xiàn)金人民幣30萬元。
上述事實,有經(jīng)庭審舉證、質證及認證的下列證據(jù)證實:
書證及其他證明材料。
1、被告人郭某1、鄒某3、李某2的身份信息。
2、小白線工地工程一覽表。由李某2的妻子張某3提供一標段工程款撥付、開支以及個人利潤結算情況,被告人郭某1、李某2、鄒某3于2016年8月9日均簽字,表示無異。
3、英山工程項目中標通知書。證實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中標英山武英高速楊柳收費站至紅花水庫西頭路基工程施工標段,工程項目負責人楊某,中標價4425310.90元。
4、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工程合同協(xié)議書、廉政合同、安全生產合同。證實2011年6月30日,英山縣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工程建設指揮部與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合同。合同總價4425310.90元。
5、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武穴支行對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企業(yè)活期明細查詢。證實2011年6月13日,熊某匯入30萬元到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賬戶;2011年6月20日,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匯款30萬元到英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作為小白線路基改造項目工程投標保證金。
中國建設銀行進賬單。證實熊某于2011年6月13日匯款30萬元到黃岡市楚通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
6、中國建設銀行電子轉賬憑證。證實2011年6月13日黃岡市楚通路橋工程有限公司轉賬30萬元到英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電子匯劃收款單。證實2011年7月13日,英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匯款30萬元到黃岡市楚通路橋工程有限公司的賬單。
中國建設銀行電子轉賬憑證。證實黃岡市楚通路橋工程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14日匯款30萬元到熊某賬戶。
7、英山縣公路段路橋公司招待費用發(fā)票。
8、英山安順路橋公司其他應收款明細賬單及電子匯款憑證。證實2011年6月13日黃岡市安順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匯款30萬元到黃梅縣時通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2011年6月13日黃岡安順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匯款30萬元到英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11年6月13日黃岡市安順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分別匯款30萬元到羅田大別山路橋工程建設公司、浠水縣迅達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麻城市宏遠路橋工程有限公司。
9、湖北省農村信用社電匯憑證。證實英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于2011年7月7日退回黃岡市安順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黃梅縣時通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浠水縣迅達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麻城市宏遠路橋工程有限公司、羅田大別山路橋工程建設公司、蘄春縣通興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保證金各30萬元。
10、電子匯劃收款單。證實其他公司匯款到黃岡市安順路橋工程建設公司情況。
11、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對熊某個人信息查詢。證實2011年6月13日鄒某3匯入熊某賬戶60萬元;2011年6月13日熊某匯入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30萬元;2011年6月13日熊某匯入黃岡市楚通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30萬元。
12、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安全生產許可證、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13、英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關于英山縣小白線小岐嶺至白馬石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文件及招標核準意見表。
14、2011年5月31日,英山縣小白線升級改造工程建設指揮部關于小白線路基工程建設資金的情況的證明,該建設資金來源是縣政府自籌。
15、2011年5月30日,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協(xié)議書。委托人:英山縣小白線升級改造工程建設指揮部;代理人:湖北華中匯杰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名稱: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工程;建設地點:楊柳高速收費站至紅花水庫西頭。
16、2011年6月3日,英山縣小白線升級改造工程建設指揮部要求加快小白線項目路基工程的招標進度文件。
17、2011年6月3日,英山縣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工程施工招標公告。該工程劃分五個標段,各投標人可就標段中的最多三個標段投標,但僅允許在一個標段中中標。項目投標保證金為30萬元。投標保證金接收單位為英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18、英山縣項目招標文書發(fā)售(發(fā)放)憑證及存根。證實黃岡市楚通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投標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工程1、2、5標段;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投標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工程1、2標段;陜西建工集團機械施工有限公司投標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工程1、2、3標段;浠水縣迅達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報名投標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工程3、4、5標段;黃梅縣時通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投標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工程3、4、5標段;蘄春縣通興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投標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工程1、2、3標段;黃岡市安順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投標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工程3、4、5標段;羅田大別山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投標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工程3、4、5標段;麻城市宏遠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投標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工程3、4、5標段;安徽豐林建設有限公司投標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工程1、2、3標段。
上述各公司授權委托書。
19、2011年6月26日,英山縣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工程項目評標報告。第一標段由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中標,投標報價4425310.90元。
20、2016年8月9日,武漢恒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結算審查書。英山縣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工程第一合同段送審造價4491888.00元,審定造價4453808.75元,審減金額38079.25元。
21、2015年11月16日,英山縣公安局經(jīng)濟犯罪偵查大隊出具被告人郭某1歸案情況說明。證實被告人郭某1于2015年11月16日在家人陪同下主動到案。在第一次訊問過程中,被告人郭某1初步承認伙同他人進行串通投標的犯罪事實。
2015年10月26日,英山縣公安局經(jīng)濟犯罪偵查大隊出具被告人李某2歸案情況說明。證實該案于2015年10月26日立案偵查,當日,在黃岡市紀委案件二室的協(xié)助下,經(jīng)偵大隊將李某2從黃岡帶回英山縣公安局訊問。
2015年11月4日,英山縣公安局經(jīng)濟犯罪偵查大隊出具被告人鄒某3歸案情況說明。證實2015年11月4日,被告人鄒某3主動到黃岡市紀委案件二室說明問題,在黃岡市紀委案件二室的要求下,經(jīng)偵大隊將鄒某3從黃岡帶回英山縣公安局進行訊問。在初次訊問過程中,被告人鄒某3如實陳述了伙同他人進行串通投標的犯罪事實。
英山縣公安局經(jīng)濟犯罪偵查大隊出具關于對郭某1、鄒某3、李某2等人違法犯罪等前科材料的說明。證實三被告人均無違法犯罪記錄。
22、湖北省暫扣款物收據(jù)三紙。
23、黃岡市黃州區(qū)司法局社區(qū)矯正工作辦公室審前社會調查報告,浠水縣司法局社區(qū)矯正工作辦公室調查評估意見書,證實被告人郭某1、李某2、鄒某3平時表現(xiàn)良好。
二、證人證言。
1、證人張某1,男。2010年1月至2013年5月任英山縣委副書記、縣長。證實郭某1系我妻子的侄女婿,叫我姑爺。我?guī)凸?在英山承接過小白線改造工程。英山小白線改造工程是2011年開始的,主要項目是將原來的道路加寬、改道,核定總投資4000多萬元,2011年上半年開始籌劃,成立了指揮部。具體招標工作由徐某、公路局局長黃某負責。2011年6月,該工程分為5個標段對外公開招標,每個標段400多萬元。通過招標,該工程由黃岡市安順路橋建設有限公司,該公司是英山公路局的下屬單位,武穴市誠信路橋建設有限公司等施工單位中標。2011年上半年,郭某1可能知道英山小白線升級改造的情況,工程還未招標前,郭某1多次電話、短信聯(lián)系我,說明想承接小白線路基工程。2011年5月份左右的一天晚上,郭某1到我位于英山縣消防大隊的家中,再次向我提出要承接小白線路基的工程,說已經(jīng)借到了武穴路橋公司的資質,要參與投標,請我跟具體負責的相關人員打招呼,我答應了。5月下旬的一天,我?guī)ьI小白線指揮部成某單位和沿線鄉(xiāng)鎮(zhèn)負責人查看小白線現(xiàn)場,我把徐某叫到一邊,詢問了小白線路基工程的招投標情況,我問他武穴路橋公司是不是要求參與投標,他說是有這件事,我就讓徐某在招投標時對武穴路橋公司給予關照,并跟徐某說了武穴路橋公司是我侄兒郭某1借來投標的公司,徐某答應了。在這期間,袁某向我匯報小白線工程時,我也跟袁某打了同樣的招呼,叫他關照郭某1和武穴路橋公司。后我打電話跟郭某1說:“小白線工程的事,我已經(jīng)跟徐某、袁某當面說了,你直接去找袁某和徐某,他們知道我們之間的關系,會給你幫忙的?!?月份的一天,郭某1給我打電話,說他以武穴路橋公司的資質中了一個標段。后來我了解到他中的是一標,這個工程他是和鄒某3、李某2合伙承建的。
我?guī)凸?他們打招呼是因為親戚關系,我和徐某、袁某打了招呼后,按我的要求肯定給了關照,武穴路橋公司中了第一標段,具體在招標過程中他們怎么操作的我不清楚。
2011年年底,郭某1打電話、發(fā)短信給我,讓我給指揮部打招呼,給他們結算工程款。在研究小白線工程年底資金兌付時,徐某說郭某1、李某2承接的工程沒有達到合同要求的工程量和質量,不能按工程量結算工程款給他們,只是預付工程款和工程借款。我說如果能安排的話就給他們多安排點。我叫郭某1自己直接去找徐某。后徐某給他們預借了20萬。
2、證人吳某1,男。證實鄒某3是我侄子。2011年我在小白線工程一標段工程中為鄒某3等人管理賬目。該工程在英山縣信用社開有銀行賬戶,戶名是武穴市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英山縣小白線升級改造工程01標段項目部。項目的工程款都是由小白線指揮部按照合同打到我們項目部,工程施工過程中要付帳,我就把項目部里面的錢轉到我在英山縣信用社開戶的銀行卡里支付。這個小白線工地工程一覽表是我制作的,最后分紅時鄒某3、李某2、郭某1三人也是按十股來分,鄒某3、李某2、郭某1每人三股,他們三個人每人分了十五萬元的凈利潤,另外鄒某3給領導也提了近五萬元錢。從小白線工程一覽表從表上看,李某2為工程出資85163元,郭某1出資4800元,鄒某3出資40000元,另外在工程中李某2借了123400元,郭某1借了15329元,鄒某3借了40000元,也就是說該工程李某2實際超支借用了38238元,郭某1超支借用了10529元,鄒某3沒有借用。這是他們當時分紅時分錢的憑證,按照十股來分的,李某2、鄒某3、郭某1每人三股,另外鄒某3給領導另外提了一股,
3、證人徐某,男。證實我于2010年元月至2012年10月?lián)斡⑸娇h交通運輸局的局長。英山小白線升級改造工程是2011年開始建設的,投資4000多萬元,工程于2011年6月對外公開招標,共分為5個標段,每個標段400多萬元。通過招標,第1標段由武穴市公路局下屬的武穴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中標;第2標段由安徽省岳西縣公路局下屬的安徽省豐林建設有限公司中標;第3、4、5標段由我們英山縣公路局下屬的黃岡市安順路橋建設有限公司中標。在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工程過程中,我存在違法行為。一是在時任英山縣縣長張某1的要求下,我建議指揮部將路基工程第1標段安排給張某1的妻侄郭某1承建,并收受郭某1和其合伙人李某2送的錢物;二是我違規(guī)將路基工程第2標段安排給我的朋友張某2承建。
2011年5月份小白線工程未招標前,黃某就跟我說,武穴路橋公司有人想在小白線承包工程。5月下旬,張某1縣長帶領小白線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沿線鄉(xiāng)鎮(zhèn)的負責人查看小白線,張某1對我說武穴誠信路橋公司想來參加建設,讓我招標時關照一下,讓武穴路橋公司中標,我答應了。張某1跟我說后兩天左右,李某2和郭某1就來到我家,帶來了煙酒和紅包。郭某1說他是張某1的妻侄,李某2說他是武穴路橋公司的項目經(jīng)理。想?yún)⑴c小白線路基工程的建設,讓我在招標時給予關照,我答應我會盡力關照。后來將郭某1是張某1的妻侄以及想用武穴路橋公司的資質在小白線中承接工程的情況告訴了袁某,袁說他知道了。5月下旬,我和袁某在指揮部研究路基工程招標的事,袁某提出建議將工程劃為4個標段對外招標,我的意見是按5個標段對外招標。最終大家討論是按照5個標段對外招標。由于張某1給我打過招呼,郭某1、李某2找了我,我的朋友張某2也找過我叫我?guī)兔Γ麄兌枷氤薪庸こ?,在會上我提出讓武穴路橋公司和張?借用資質的安徽省豐林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中標,袁某也提出要讓武穴路橋公司中標,同時我們都提出要讓我們自己的公司也就是黃岡市安順路橋建設有限公司即英山路橋公司中標。最終經(jīng)過討論決定,我們決定第一標段讓武穴路橋公司中標,第二標段讓岳西路橋公司中標,第四、五標段讓英山路橋公司中標。至于具體怎么讓這3家公司中標,我和袁某當時安排讓黃某、王某1、姜某具體操作。
約十天后,我和袁某去縣招標辦參加了小白線路基工程的開標,開標結果和我們之前商量的一樣,武穴路橋公司中了一標段,岳西路橋公司中了二標段,三、四、五標段由英山路橋公司中標。之后我就和這三家公司簽了合同。開工后不久,我和王某1、黃某、姜某談工程的事,我問他們是怎么讓英山、武穴、岳西路橋公司順利中標的,姜某介紹說他們安排英山路橋公司邀請黃岡市各縣公路局下屬的路橋公司、李某2借用資質的武穴路橋公司、張某2借用資質的安徽豐林路橋公司互相圍標,并且每個標段參與投資公司的報價都是英山安順路橋公司統(tǒng)一計算的,整個投標的過程都是英山安順路橋公司統(tǒng)一操作的,所以中標的結果和我們事先定的一樣。
2011年底,張某1問武穴路橋承建的一標段為何沒有結算,因為該工程沒有達到合同要求的工程量和質量,按當時的情況不應該再付款給李某2他們了。這之后李某2和郭某1又到我家找我,讓我多付點工程款給他們。我打電話給張某1,他讓我給郭某1多安排點資金。我就安排從交通局工程款中直接借款20萬元給了郭某1他們。
4、證人袁某,男。證實我在擔任英山縣政協(xié)副主席期間,參與了2011年英山小白線升級改造工程的工作。我沒有參與小白線升級改造工程的招投標工作,在小白線指揮部成立前,張某1縣長打電話叫我去他辦公室一趟,我去了之后,張某1說小白線道路改造要成立指揮部,安排我擔任指揮長,負責小白線工程的全部工作,張某1還說他有個親戚要在小白線工程中接點事情做,要我關照一下。后來我才知道是郭某1和李某2。
2011年開標前,有兩個人到我家來找過我,他們提了兩瓶五糧液酒和兩條黃鶴樓的煙,其中一個人自我介紹說是張某1的侄子叫郭某1,想在小白線中接點工程做。我說這件事張縣長已經(jīng)跟我說了,到時看情況再定。后來小白線開始招標前,徐某跟我說張某1有個親戚想承接小白線工程,我跟徐某說我知道,但沒有跟他說張某1也跟我說過這件事。
2011年5月底,我們指揮部的人員在開例會,參加會議的人員有我、徐某、王某1、姜某以及黃某等幾個人,我們商量到工程招標的事情,我提出工程分四個標段對外招標,徐某提出來要分五個標段,他說:“我提出分五個標段的理由是,第一標段張某1打了招呼,就由他的親戚做,第二標段張某2找過我,就照顧一下讓他做,三、四、五標段我們自己英山的路橋公司去做,這樣大家就都沒有意見。”最后大家都同意分五個標段對外招標,會上徐某和我就把招標的具體事情安排給英山縣公路局的王某1和姜某去負責。這個工程盡管各方提出了要求,但我們還是委托了代理公司辦理了各項招標手續(xù),由招標局向社會發(fā)布招標公告,由各投標單位購買標書,由招標局確定評委評分,按正規(guī)的招標程序走。這次具體的投標工作都是英山縣安順路橋公司操作的,具體安排這次招投標工作的是王某1、姜某以及安順路橋公司的經(jīng)理田某。
5、證人黃某,男。證實我原任英山縣公路局書記主持工作。我參加了2011年英山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工程的工作,但沒有參與工程的招投標工作。我?guī)椭u某3借了武穴誠信路橋建設公司的資質。實際上這個工程的招標是走形式,事先我們領導已經(jīng)定好了哪個標段是哪個單位中標的,具體投標工作是英山縣安順路橋公司操作的,具體安排這次招投標工作是王某1、姜某以及安順路橋公司的經(jīng)理田某。2011年6月上旬,鄒某3打電話跟我說有個朋友想在小白線工程第一標段參與投標,要借用武穴誠信路橋建設公司的資質來幫忙圍標。他說整個黃岡的路橋公司除了武穴的沒有外借,其他的都被英山安順路橋公司借用了,他自己所在的楚通路橋公司的資質也被借去了,還說只需要幫他們把武穴路橋公司的資質借來就行,其他投標的事情有人幫忙操作。我就給武穴公路局的局長項某打了電話,說我們英山這邊有個小白線工程,想用一下你們武穴誠信公司的資質在英山小白線工程里面圍個標。項某說圍標可以,但是不要中標。之后我讓鄒某3自己和武穴路橋公司聯(lián)系。開標后我才知道是武穴誠信路橋公司在小白線第一標段中了標,這個標段是領導安排給張某1縣長的親戚做的。
6、證人王某1,男。證實我參與了英山小白線升級改造工程招投標的工作,任項目指揮部工程科科長,工程科代表業(yè)主方負責小白線項目的招投標工作。
英山小白線升級改造工程是2011年開始建設的,投資4000多萬元,路基工程分為5個標段進行招標,每個標段400多萬元。2011年5月底招標之前,徐飛、袁錫平、姜勝男、黃少林以及我在交通局老辦公樓四樓會議室開會商量項目招標的事情,會議確定由我和姜某負責聯(lián)系一家招標代理公司,另外負責給招標代理公司提供項目圖紙等,在我們和招標代理公司基本談好后,由我們徐某局長和招標代理公司簽訂招標代理合同。后選定湖北華中匯杰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英山分公司代理了項目的招標工作。
在招標代理公司確定后的一天,袁某、徐某、黃某、姜某和我在指揮部辦公室開臨時會議。袁某提出將工程劃為4個標段對外招標,后來因為領導打了招呼,徐某局長說按5個標段對外招標,大家都表示同意。徐某局長說:“這個項目張某1打了招呼,一標段就讓張縣長的親戚來做,二標段我的朋友張某2找了我,二標段就讓張某2來做,三、四、五標段也要照顧我們自己的企業(yè),就讓我們自己的路橋公司做?!痹惩庑炷尘珠L的意見,兩位領導都說了,我們所有參會的人員都表示同意,并且確定具體的招標事情由我和姜某負責。
之后不久,英山縣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工程對外發(fā)布招標公告。招標公告修改過好幾次,開始發(fā)布的時候,招標公司的招標公告是“一家公司只能投一個標段,并且只能在一個標段中標”,后來因為領導已經(jīng)確定了每個標段由誰來做,我們要確保他們的公司中標,并且也想我們自己的安順路橋公司多中幾個標段,要是按照這個招標公告的投標辦法,我們公司就不能中多個標段,徐某局長就要我去和招標公司銜接,確保我們自己的公司在三、四、五標段中標,后來招標公告就修改為“一個公司最多可以投三個標段,并且可以在多個標段中標”,招標公告的內容修改后,就便于我們后續(xù)按領導定的意思來操作每個標段的中標公司。
投標時一標段的李某2借來了武穴誠信路橋公司的資質,二標段的張某2借來了安徽豐林路橋公司的資質,他們把資質借來后,徐某局長就跟我安排說:“一標、二標他們借的資質,你安排田某把這兩個資質和他們的資質一起統(tǒng)一安排,由英山路橋公司來操作,要確保一標張某1親戚中,二標張某2中,三、四、五標我們自己的公司中?!毙炷痴f了之后,我就把領導的意思告訴了田某,報名時是哪幾家公司報哪幾個標段,我就沒有具體過問了,這些都是英山路橋公司的田某具體安排的,在報名完成后,各家公司再準備制作標書進行投標。
開標前不久,田某和朱某1來我辦公室,田某從他包里拿了一張紙條出來,上面寫了五個標段。田某給各家公司在每個標段計算的投標報價,我簡單的看了一下說:“你叫朱某1按照投標文件的打分辦法把各個公司在每個標段的分數(shù)計算一下,只要按領導意思中標就行?!焙髞碇炷?是如何計算的我不清楚,每家公司在每個標段的分數(shù)是多少,田某后來也沒有和我說過。田某按照招標文件的評標辦法計算出的投標報價是如何通知參與投標公司的我也不清楚。在開標當天,我安排姜某作為我們業(yè)主方的評委參與了評標,最后中標的結果和領導事先商定的一致。張某1親戚借來的武穴路橋公司中了一標段,徐某局長的朋友張某2借來的岳西路橋公司中了二標段,三、四、五標段由英山路橋公司中標。在中標公示期過后,英山縣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工程五個標段的中標公司都派人到英山和我們交通局的局長徐某簽訂了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先后用了近兩年的時間。參與投標的公司保證金是誰支付的我不知道。
7、證人姜某,女。證實我從2005年下半年開始擔任英山縣公路局工程股股長至今,參與了英山小白線升級改造工程的工作。我在工程科工作,主要負責工程進度、質量等。另外我也參與了該項目的招標工作,代表業(yè)主方縣交通局參與了這個項目的評標,我當時是交通局這邊指派的評委。
英山小白線升級改造路基工程分為五個標段進行招標,每個標段400多萬元。通過招投標,武穴路橋公司中了一標段,岳西路橋公司中了二標段,三、四、五標段由英山路橋公司中標。這個項目在對外招標之前,實際上每個標段由哪個公司中標都是已經(jīng)確定好了的。我記得招標公告發(fā)出去后約兩三天,我和袁某、徐某、黃某、王某1等領導在過灘指揮部辦公室開會商量工程招標的事。徐某說:“這個項目有縣的領導打了招呼,一標段就由武穴誠信路橋公司來中標,二標段由張某2的安徽豐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來中標,三、四、五標由黃岡市安順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中標。”大家都表示同意,并且袁某提出要讓武穴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中標。方案確定后徐某和袁某就安排黃某、王某1和我具體負責招標的事情。
項目一共有十家公司參與了競標。張某2借用的是安徽豐林公司資質,一標段是借用武穴誠信路橋公司資質。項目招標是湖北華中匯杰英山分公司代理的,招標文件中的評標辦法都經(jīng)過了縣交通局的同意,本來一家公司只能投一個標段,并且只能在一個標段中標。因為每個標段中標的公司已經(jīng)確定了,但是每個標段由必須有三家以上的公司來投標,后來黃某和王某1把投標文件進行了修改,一家公司可以投三個標段,并且可以在多個標段中標,具體和招標代理公司聯(lián)系是王某1負責聯(lián)系的。為了使招標工作表面上看起來是公平公正的,我們每個標段都安排了四家以上的公司來投標,并且那個標段是哪幾家公司來幫忙投標也是事先定好了的。招標公告修改后的一天,徐某、袁某、黃某、王某1和我等人在交通局四樓會議室內定了每個標段是哪幾家公司來投,由黃岡安順路橋公司借用的資質、張某2借用的資質、投第一標段公司借用的資質相互幫助圍標,確保一標段武穴的公司中,二標段張某2的公司中,三、四、五標段安順公司中。具體是黃某和王某1定的投標方式。開標當天王某1怕出現(xiàn)差錯,還安排我代表業(yè)主方交通局參與了這個項目的評標。實際是我們去評標都是走過場,所有的標段都圍死了,投標報價事先也都是商量好了的,確定按事先確定的方案中標。
8、證人田某,男。英山縣路橋公司全稱是黃岡市安順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是屬于英山縣公路局的二級單位。我在任路橋公司經(jīng)理期間,參與了英山小白線升級改造工程的投標工作。實際上這個項目在對外招標之前,每個標段由哪家公司中標就已經(jīng)定好了的。當時時任交通局局長,小白線改造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徐某在對外招標之前就跟我說,有兩個標段要給別人做,我們公司只能做三個標段。后來我就選了三、四、五三個標段,一標段就確定李某2的武穴誠信路橋公司中標,二標段由張某2的安徽豐林建工中標。這次投標共有10家公司來參與了5個標段的投標,我知道武穴誠信路橋公司是李某2借的,安徽豐林建工是張某2借的,李某2是張某1的親戚,張某2與徐某的關系非常好,他們在投標前都找過我。
2011年5月下旬,我找徐某局長聯(lián)系小白線項目時,徐某說:“這個項目到時候分五個標段對外招標,其中有兩個標段要給別人做,你們自己選擇三個標段投標?!敝笪揖突芈窐蚬竞臀覀儺敃r的書記蔡某商量了一下,一致同意公司投小白線的三、四、五標段,我們把這個情況和王某1說了。之后,鄒某3和李某2就找到我們路橋公司,說想?yún)⑴c英山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的項目,領導已經(jīng)同意了,叫他們來找我。我說:“這件事領導已經(jīng)跟我說了,到時看領導怎么定,但是你們自己要借個資質來。黃岡市范圍內的路橋資質,除了武穴路橋公司的外,其他的我們公司都借來了?!编u某3說:“武穴的資質我想辦法借來?!睆埬?找到我說:“我借的是安徽豐林公司的資質?!痹谖覀儓竺肮肪诸I導王某1和我說:“領導已經(jīng)定了,一標是李某2的武穴誠信路橋公司的,二標是張某2的安徽豐林工程建設公司的,三、四、五標是我們安順路橋公司的,你們安順路橋公司在投標的時候把各公司投標的標段和報價合理地安排一下?!眻竺臅r候,我就先跟李某2、張某2聯(lián)系好,讓李某2的武穴誠信路橋公司報一、二標段,黃岡楚通路橋公司報一、二、五標段,張某2的安徽豐林公司報一、二、三標段,同時李某2和張某2借資質的公司幫我們投了三、四、五標段,用我借的蘄春通興路橋公司的資質幫投了一、二、三標段。這樣安排既能保證每個標段領導事先安排的公司能中,又保證了投標的合理性,不會輕易看出我們幾個標段投標的公司是互相圍標的。
截止到投標日,一共有十家公司參與了這次競標。除了我們英山的安順路橋公司外,浠水迅達路橋公司、羅田大別山路橋公司、麻城宏遠路橋公司、黃梅時通路橋公司、蘄春通興路橋公司、黃岡楚通路橋公司都是我們英山路橋借的資質。張某2聯(lián)系的是安徽豐林路橋公司,李某2聯(lián)系的是武穴誠信路橋公司,還有一家陜西建工集團有限公司,這個資質不知道是誰的。
我們借用資質的公司和李某2、張某2借用資質的公司,他們在每個標段的報價,都是我、王某1、朱某1三個人在我們路橋公司技術科算出來的,算出報價后,王某1又安排朱某1按照評標文件上的評標辦法,計算了一下每家公司在自己所投標段的得分,只要按照我們算出來的報價來投標,就能夠確保領導安排的李某2的武穴誠信路橋公司中一標段,張某2的安徽豐林建設公司中二標段,三、四、五是我們安順路橋公司中標。我們計算出了報價再告訴李某2和張某2,叫他們做標書時按我們計算的投標報價在他們借用資質去報名的每個標段投標。
黃岡楚通路橋公司和武穴誠信路橋公司的保證金是李某2他們打的,因為當初是安排黃岡楚通公司幫他們圍標,所以保證金是他們打的。英山縣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的投標,除了陜西建工集團外,所有參與投標的公司報哪個標段以及每個標段的報價,都是我們安順路橋公司統(tǒng)一定的。我當時作為安順路橋公司的經(jīng)理,統(tǒng)一安排了這次投標,也是沒有辦法,因為小白線工程每個標段哪家公司中標都是領導安排好的,我們按照領導的意思來辦事,也主要是為了我們安順路橋公司的集體利益,我個人沒有在這個項目中謀取私利。
9、證人朱某1,女。我從2002年起到英山縣路橋公司上班,一直在公司技術科,主要負責我公司投標標書的制作。我參與了英山縣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工程的投標工作。英山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工程的三、四、五標段是我們公司中標的,我作為公司的技術員,公司投標的標書是我負責制作的。一標段是武穴誠信路橋公司中的標,二標段是安徽豐林公司中的標,所有公司所報名標段的投標報價都是時任經(jīng)理田某決定的,我根據(jù)田某定的各公司所報名標段的投標報價結合當時的“評標辦法”,計算了各個投標報價的得分,然后把得分結果報給了田某。
2011年4月,我公司時任經(jīng)理田某叫我到公司幫忙制作標書,我就按照田某的要求,制作了小白線工程三、四、五標段標書的文字部分,但每個標段的報價是田某定的。田煜和我到公路局王某1副局長的辦公室匯報工作,田某把每個公司在每個標段的投標報價寫在紙上,王某1看后說叫我根據(jù)當時的“評標辦法”計算一下,要確保領導定的公司中標。田某就把紙給了我,我根據(jù)“評標辦法”計算了各個公司在各個標段的投標報價得分,然后把得分情況跟田某匯報了,我公司的投標報價田某安排我填哪個我就填哪個,其他公司的報價也是田某參考了我計算的結果后給各個公司的。公司標書報價不是我做的,主要原因是我當時對業(yè)務不太熟悉,不太會做預算。田某業(yè)務比較熟,這次所有的投標報價都是田某定好的。
10、證人游某,男。證實:我是武穴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jīng)理。我們公司參與了英山縣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工程的投標,我們公司中標了,但是沒有真正去英山施工。2011年6月,我公司董事長項某、副經(jīng)理楊某都說讓我們公司到英山幫助圍標,并安排楊某去辦理英山小白線工程投標的事情。楊某去英山簽訂完合同后回來跟我說是鄒某3和他的兩個朋友具體在做這個工程。我們武穴誠信路橋公司中標的英山小白線路基改造工程一標段項目沒有一分錢進入我公司賬戶。我記得除了鄒某3打電話跟我說過這件事外,黃岡楚通路橋公司的法人代表程某也給我打了電話說借資質到英山去投標。英山縣交通局在我們公司中標后沒有通知我們公司去做這個工程,公司沒有收取任何管理費。標書制作、保證金繳納以及投標報價的事我都不知道。武穴誠信路橋在英山小白線工程中開設了臨時賬戶。具體是楊某辦理相關手續(xù)。
11、證人楊某,男。證實我是武穴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員工,我公司參與了英山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的投標,當時公司委派我為這個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并且我公司中標該工程第一標段,但沒有參與這個項目的建設。
2011年6月,英山縣安順路橋公司的副經(jīng)理聯(lián)系我說英山小白線的項目想找我公司幫忙投標。我就將這件事告訴了我們總經(jīng)理游某。他和項某局長說了,經(jīng)同意后,游某讓我們去英山報名投標。
我們公司去英山報名回來后就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制作標書,標書是我們公司制作的,保證金是誰打的我不清楚,我們公司投英山小白線的那個標段以及在各個標段的投標報價都是英山安順路橋公司定的,然后告訴我們公司填報的,是英山路橋公司負責做標書的朱某1和我聯(lián)系的。
開標時我去了英山,第二天到開標會上開完標后我就走了。從英山投標回來不久,黃岡楚通路橋公司的鄒某3就打電話讓我去簽合同。后我和一個姓李的、一個姓郭的人去英山簽訂施工合同。簽完合同之后,我才知道這個工程不是我們公司做,是鄒某3他們幾個人合伙來做。后鄒某3打電話說英山這邊工程撥款要求在英山設立你們公司的臨時賬戶,要我去辦理。經(jīng)公司同意,我?guī)е镜呢攧湛崎L王某2以及工程科的人去了英山辦開戶的事。
12、證人項某,男。我是從2009年至今任武穴公路管理局局長,兼任武穴誠信路橋公司董事長及公司法人代表。我公司參與過英山小白線工程的投標工作。大約是2011年上半年,時任英山縣公路局負責人的黃某打電話我說英山縣小白線工程準備招投標,他們路橋公司想借用一下我們武穴路橋公司的資質投一下標。我考慮到都是公路系統(tǒng)的,就答應了,并跟我們公司的游某總經(jīng)理說了,安排他負責具體辦理。借資質用一下實際上就是為了參與陪標,投標的事都是對方在負責。我把這個事交給游某后也就沒再管過了。
13、證人程某,男。我是2011年至今任黃岡市楚通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鄒某3是我公司的總支書。我公司參與了英山小白線項目的投標,但我們沒有中標,主要是幫英山縣安順路橋公司圍標。我個人也幫公司的總支書記鄒某3借用過武穴誠信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資質。2011年5月下旬,鄒某3找我說在英山有個小白線的項目,要我?guī)兔φ谊P系熟點的公司借資質。我就給游某打電話說有個朋友想到英山去投個標,麻煩他幫個忙,游某答應了,我就叫鄒某3跟游某聯(lián)系。后來鄒某3叫李某2、郭某1兩個人具體到武穴去聯(lián)系借資質的事。英山小白線工程合伙人我知道的有鄒某3、李某2、郭某1。他們三個人我都認識。我沒有在鄒某3的這個項目上入股。只是在項目開工后,2011年6、7月份時,鄒某3向我借了20萬塊錢,這20萬塊錢鄒某3在2012年春節(jié)時還給了我。另外2012年9月份,鄒某3向我借了40萬塊錢,2013年2月份還給了我。2014年春節(jié)時鄒某3給了我5萬塊錢的利息。
14、證人雷某,男。證實我2009年至今擔任黃岡楚通路橋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經(jīng)營部主任。我公司幫英山投過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工程的標,但是我公司沒有中標,是去幫英山安順路橋公司圍標,純粹是兄弟單位之間的幫忙。
這個項目的投標保證金是英山安順路橋公司安排人打過來的,報名時買投標文件的錢也是安順路橋公司出的,具體我們公司報名投工程哪一標段在每個的投標報價是多少都是英山安順路橋公司定的,制作標書時我們公司只負責制作商務標和技術標,標段報價都是英山安順公司計算好后我們再填到標書上去的。
開標前一天我和鄒某3去了英山,投標程序走完后,我們公司最后沒有中標,英山安順路橋公司安排的保證金被英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退回后,我們又按原來打進來的賬戶把錢退給了英山縣安順路橋公司。保證金是三十萬元。
15、證人王某3,男。證實:我2003年至今擔任蘄春通興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副經(jīng)理。我公司2011年6月到英山投過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的標。當時我作為公司委派的項目經(jīng)理去了英山,我們公司沒有中標。
當時是英山安順路橋公司的陳經(jīng)理打電話跟我說,叫用我們蘄春通興路橋公司的資質到英山幫他們投個標,因為是同行,路橋工程有時需要幫忙相互投標,我跟時任公司經(jīng)理朱某2說了后,公司同意我們幫英山安順路橋公司投標,公司法人張某4下了授權委托書。投標的標書是我公司技術部制作的,但我們是英山安順路橋公司邀請去投標的,所以具體的投標報價是英山安順公司定的。開標現(xiàn)場是我出場的,按招標要求我們提前一天到了英山,黃岡各縣市的路橋公司都在,都是英山安順路橋公司統(tǒng)一接待的。開標后我公司沒有中標,所以我公司參與小白線投標的事就到此結束了。
16、證人儲某,男。證實我2007年至2012年在安徽豐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擔任項目經(jīng)理。我公司2011年6月到英山投過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的標,并中了第二標段,但項目實際的中標和組織施工的人員是英山縣張某2。2011年6月,安徽豐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胡某1對我說:“你到英山去投個標,報名的時候就報項目的一、二、三標段,過去時和英山的張老板聯(lián)系。”當天上午我就開車去英山報名,和張老板見面,名字叫張某2,交談后我才知道是張某2借我公司的資質去投標,不是我公司自己投標。我就和他一起去工程的招標代理公司報了名,報的是項目的一、二、三標段。開標前一天,我提前去了英山,標書是我到公司經(jīng)營部去拿的,標書當時已經(jīng)封好了,我直接帶到招標現(xiàn)場去的。后來我公司中了英山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工程的二標段,中標價格是400多萬元。中標公示期滿后,我按公司的安排到英山簽訂了工程的施工合同。我們是英山安順路橋公司邀請去投標的,所以具體的投標報價是英山安順公司定的,我們去就是幫英山安順路橋公司的忙,他們定多少就是多少。
17、證人胡某1,男。證實我是安徽豐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我公司到英山參與過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的投標,是英山人張某2借用我們公司資質,最后我們公司中了這個項目的第二標段。招標公告發(fā)布后,我安排我公司的項目經(jīng)理儲某到英山去報名,儲某去的時候我就和他交代了我們公司投哪幾個標段,我們公司投哪幾個標段都是張某2告訴我的,然后我再安排儲某到英山去投標的。購買招標文件的錢不是我公司出的。報名之后,張某2就打了三十萬元的保證金到我公司賬戶上,我公司再把張某2打過來的保證金打到英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賬上。在開標前,張某2就將每個標段的報價告訴了我,我再安排公司經(jīng)營部按張某2提供的報價將標書做好,在開標的前一天我安排儲某帶我們公司已經(jīng)封好的標書到英山去投標。最后我們公司中了英山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工程的第二標段。
中標公示期過后,我又安排我公司的項目經(jīng)理儲某到英山去簽訂項目的承建合同,當時我們公司應該和張某2簽訂了項目的分包合同以及約定了管理費,但合同和賬目都找不到了。在項目具體施工的時候,我們公司為了保證工程質量,指派了我們公司的員工胡某2到項目上負責工程的進度和質量,一直到項目結束。我們公司標書制作的投標報價都是張某2告訴我的,我們按張某2的意思制作的標書。到目前為止我公司沒有在這個項目中收取一分錢的管理費。
三、鑒定意見
2016年8月15日,湖北中坤衡信經(jīng)濟鑒證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1、根據(jù)武漢恒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結算審查書,該項目應計工程收入為4453808.75元;2、該項目應計工程成本為3202872.86元;3、工程盈利總額為1250935.89元。鑒定意見已于2016年8月15日告知被告人郭某1、李某2、鄒某3。
四、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
1、被告人郭某1的供述和辯解。我是來投案的。2011年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第一標段工程的股東是我、鄒某3、李某2。2011年上半年,鄒某3打電話跟我說英山有個小白線工程,叫我找我姑爺張某1,把這個工程接下來,到時由我、鄒某3、李某2三個人合伙來做。后我和張某1聯(lián)系,說我和我朋友想在英山小白線工程中承接點事情做,張某1表示他曉得了,到時候給小白線指揮部的領導打招呼。過了幾天,張某1說他已經(jīng)跟小白線指揮部的領導袁某、徐某打了招呼,叫我找袁某、徐某,把我們要參與小白線工程的事當面說一下,確保中標。我把張某1的回話跟鄒某3說了,鄒某3就讓我和李某2到英山去。我和李某2買了煙、酒,先去了袁某家,去了之后我就說了我和張某1的關系,說我們想在小白線做點工程,希望他能照顧。袁某當時就說張某1縣長已經(jīng)跟他打了招呼,叫我們回去準備資料,到時候讓英山路橋公司的統(tǒng)一安排投標。后我們又去了徐某局長家里,我也是照上面一樣跟徐某說,徐某局長說張某1縣長已經(jīng)跟他打了招呼,到時候讓英山路橋公司的統(tǒng)一安排投標。讓我們到時候具體和田某聯(lián)系。
我們把事辦好后和鄒某3說英山這邊的關系已經(jīng)打點好了,下步讓鄒某3負責,具體怎么去借資質我不清楚。在開標前,鄒某3打電話給我,叫我出20萬元的保證金,我就跟我的朋友吳某2轉賬20萬到鄒某3的賬戶。投標結束后,我們借用的武穴誠信路橋公司順利中得了英山小白線工程1標段。工程合同簽字是武穴路橋公司的楊某到英山來簽的,具體施工是我和李某2,鄒某3沒有到工地來,但是他叔叔吳某1在工地上管賬。小白線的施工過程中,我就資金結算問題找過張某1幫忙。大概是2011年年底結賬時,我們一標段的資金困難,我就發(fā)短信給張某1,叫他幫忙多撥點款給我們一標段,后來張某1叫我去找交通局的徐某局長,第二天我、李某2、吳某1去找徐某,徐某就多撥了20萬元的工程款給我們。工程款結算時我們按照十股來分,我、鄒某3、李某2每人三股,另外鄒某3說要給領導提一股,我們每個人分了近15萬,鄒某3給領導提了5萬元。
2、被告人李某2的供述和辯解。英山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工程是2011年上半年的事。在這個項目開始之前,鄒某3和我說,郭某1有一個姑爺叫張某1,是英山縣的領導,他和郭某1一起去過英山,張某1把英山縣交通局的領導找在一起吃了飯,要是英山有交通方面的事,我們可以通過郭某1的關系,想辦法承接一些工程。
之后我就比較留心這件事。在小白線工程投標之前,張某2通過朋友找到我,想讓我?guī)退麄兘鑲€路橋公司的資質。我把英山小白線工程的事告訴了鄒某3,后我和鄒某3專門到英山找了英山路橋公司的經(jīng)理田某。田某說英山有個小白線升級改造的項目,是從桃花沖到楊柳,到時候要通過正規(guī)的招標程序來招標,大概每個標段價格在四五百萬元左右,想做這個項目具體的要找領導。之后鄒某3和路橋公司的領導袁某打電話確認了這件事。
我們回黃州后,鄒某3就讓郭某1通過他姑爺張某1具體聯(lián)系投標小白線的事。2011年5月底的一天,鄒某3打電話給我說,郭某1他姑爺張某1已經(jīng)和英山小白線項目的指揮長袁某和交通局局長徐某打了招呼,讓我和郭某1到英山找他們具體聯(lián)系一下這個事情。下午,郭某1就開車跟我一起去了英山。晚上我們先去了袁某的家,提了兩瓶“五糧液”的酒和兩條“黃鶴樓1916”的煙。我們去袁某家的時候郭某1自我介紹說是張某1的侄子,想來投英山小白線的標,要領導多關照。袁某說事情張縣長已經(jīng)說了,到時你們具體去和英山路橋公司的田某聯(lián)系,他已經(jīng)打了招呼。后來我們又去了徐某家,郭某1還說了上面同樣話,徐某說張縣長已經(jīng)和他說了,到時招標的時候再統(tǒng)一安排。后來我、鄒某3、郭某1又到英山來找了路橋公司的田某,田某說事情領導已經(jīng)和我打了招呼,但是要去借個資質,到時候再統(tǒng)一安排。田某還說黃岡市內的路橋公司的資質,除了武穴公司的外,其他公司的資質都談得差不多了。鄒某3說武穴路橋公司的資質他負責聯(lián)系,投標的事情到時讓田某再多幫忙。
和田某談好后我們就回黃岡聯(lián)系武穴路橋公司借資質的事,具體都是鄒某3負責,他讓黃岡楚通路橋公司老總程某出面聯(lián)系,把借資質的事情聯(lián)系好了。我和郭某1到武穴誠信路橋公司找了他們公司的游經(jīng)理,游經(jīng)理讓副總經(jīng)理楊某幫我們辦了借資質的事。
英山小白線工程就對外發(fā)布招標公告后,我聯(lián)系楊某到英山來報了名。武穴路橋公司報名投哪幾個標段都是英山路橋公司定好了的,投標報價是多少我都不知道,我們沒有參與。整個投標活動都是英山縣路橋公司統(tǒng)一安排的。最后是田某跟我們說我們中的是一標段,中標價格是442萬元。公示期過后,英山路橋公司通知我們去簽訂施工合同,鄒某3和武穴路橋公司聯(lián)系,楊某代表武穴路橋公司和英山縣交通局簽訂了小白線的施工合同。中標后,英山縣路橋公司找我們要了這次投標的費用,一共是一萬多元錢,我和吳某1一起去英山縣路橋公司財務科交的。
英山小白線升級改造工程項目我們是2011年7月1日進場施工的,項目部一共七、八個人,我負責工程施工及質量,郭某1負責協(xié)調,吳某1負責財務。因為工程撥款的事情,我又聯(lián)系武穴路橋公司的游經(jīng)理,找他們要開設臨時賬戶的一些材料。游經(jīng)理安排楊某和財務科幫我們辦好了。之后我們就找英山小白線工程指揮部開具了申請開具小白線一標基本賬戶的函,在英山信用聯(lián)社開具了我們項目部的臨時基本賬戶。所有的工程款都是從小白線指揮部的賬戶直接打款到我們項目部的賬戶上,然后我們再支付相關的工程費用。
小白線工程項目開工時鄒某3投了4萬元錢,郭某1投了14萬元錢,我投了16萬元錢,所得的利潤我們三個人平分,我和郭某1在工地上負責施工,都沒有拿工資,只是車子每年報了4萬多元錢的費用,我們給吳某1每個月三千元的工資。我們三人先期墊付的工程款,在工程的撥款下來后,我們墊付的錢就先給了我們。工程是在2012年農歷年左右完工的,后續(xù)工程款還有五十萬元沒有結算,所以武穴誠信路橋公司的發(fā)票沒有開,我們的談定的1%管理費也還沒有給武穴路橋公司,我們也沒有跟武穴路橋公司簽過正式的分包合同。
工程的賬目是會計吳某1記的流水賬,所有的開支和費用憑我和郭某1兩個人的簽字報銷。我、郭某1、鄒某3三人入股的錢以及平時進賬、開支的錢都在流水賬上。這個工程完工后吳某1把賬本都給我了,但賬本現(xiàn)在找不到了。小白線工程一覽表是我們當時分紅時分錢的憑證,我們按照十股來分的,我、鄒某3、郭某1每人三股,另外鄒某3給領導另外提了一股,這個條子上的李就是我,郭就是郭某1、鄒就是鄒某3。我們三個人每人分了十五萬元的凈利潤,另外鄒某3給領導也提了近五萬元,這五萬塊錢也在鄒某3那里。
3、被告人鄒某3的供述和辯解。2010年,郭某1告訴我他姑爺張某1在英山縣當縣委副書記,可以找他關照接些工程。2010年一天上午我和郭某1到了英山,張某1招待我們吃了中飯,還找了英山縣交通局的局長等人來陪。吃飯時張某1向交通局的領導介紹我們說我們是黃岡楚通路橋公司做工程的。
2011年5月,李某2說英山有人想做小白線的工程,找他幫忙借資質。我和英山安順路橋公司的經(jīng)理田某電話聯(lián)系了他說確實有這件事。后我和李某2到英山來找田某了解了具體情況,田某告訴我們可以借資質來投小白線的標。我和郭某1打電話說:“英山有個小白線工程,你、我、李某2三個人一起合伙,到時你出面找你姑爺張某1關照一下,接點工程來做?!边^了幾天郭某1跟我打電話說:“小白線工程的事情,我已經(jīng)跟我張某1說了,我姑爺已經(jīng)和小白線指揮部打了招呼并且讓我們去聯(lián)系指揮部的領導徐某、袁某。”我就讓郭某1、李某2到英山去聯(lián)系一下。
2011年6月初開標前,郭某1到我公司來找我說英山那邊關系已經(jīng)找好了,交通局的局長徐某和英山政協(xié)副主席袁某讓我們直接找田某,都已經(jīng)安排好了。于是我、郭某1、李某2就到英山找田某,田某說:“這件事領導已經(jīng)安排好了,小白線有五個標段,三、四、五標段我們自己做,2標安排給別人做,到時候1標段給你們做。黃岡各個路橋公司的資質包括你們楚通的我們已經(jīng)借來了,只有武穴誠信路橋公司的資質沒有借用,你們可以把武穴路橋公司的資質借來投標,到時候具體操作我們安排,保證金你們自己負責?!被氐近S岡后我找了我們楚通路橋公司的總經(jīng)理程某,讓他打電話武穴誠信路橋公司的總經(jīng)理游某幫我借資質,程某打電話,游某同意將資質借給我們;之后我還電話聯(lián)系了英山公路局的局長黃某叫他幫我聯(lián)系武穴公路局的領導借資質,黃某打電話武穴公路局項某局長,當天黃某跟我說武穴公路局那邊已經(jīng)說好了,叫我直接去找游某。第二天我就讓李某2和郭某1專門去武穴辦好了這件事,包括招標報名都是李某2和郭某1辦理的。
2011年6月開標前兩天,田某打電話跟我說我們黃岡楚通路橋公司的資質也被安排在第1標段中投標,要我們除了繳納武穴誠信路橋公司的保證金外還要交楚通公司的,等于說楚通路橋公司的資質是英山路橋公司幫我們借用的。所以我們一共出了兩家公司的保證金,一共是60萬。我問程某借了20萬,加上自己的20萬,一共出了40萬;李某2和郭某1一共出了20萬,我將這60萬元錢通過我的朋友熊某的建行賬戶轉給黃岡楚通路橋公司和武穴誠信路橋公司的賬戶上繳納保證金。
到了6月中旬李某2打電話給我說要開標,我趕到英山。小白線的開標會是在英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一個會議室里舉行的,一共是五個標段,每個資質可以投三個標段,具體投哪幾個標段都是田某安排的,投標報價也是田某安排好的,他直接把投標報價數(shù)額交給武穴誠信路橋公司,我們按照他安排的投標工程金額報的價。開標后過了三天,田某打電話跟我說武穴誠信路橋公司的資質中了小白線一標段的標,讓我聯(lián)系武穴路橋公司的項目經(jīng)理楊某來英山簽合同,我讓郭某1、李某2接楊某到英山簽合同。中標后我們是2011年7月開始施工,李某2負責具體施工,我叔叔吳某1當會計。大概是2012年年初完工,小白線1標段工程款結算前后一共是353萬元,除去各種費用,盈利接近50萬,一共分10股,我、李某2、郭某1每人3股,15萬。這個工程我一個人投了40萬,李某2和郭某1都只投了20萬,我一個人投得多些,而且這其中有20萬是我問程某借的,需要給利息,算賬的時候我不好直接說我借錢的利息要在利潤中開支,所以我就說要提10%給領導,最后這5萬元錢我也是當成借款利息給程某了。
這個工程我們只聯(lián)系借用了武穴誠信路橋公司的資質,因為一個公司的資質可以投3個標段的標,我們黃岡楚通路橋公司的資質被英山安順路橋公司借去后也被安排在小白線第一標段中投了標,還是算我們借用的資質,等于說我們借用了兩家資質,不管是武穴誠信路橋公司中標還是黃岡楚通路橋公司中標都是由我、李某2、郭某1三個人來接工程。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被告人郭某1、李某2、鄒某3借用他人公司資質,與招標人串通,按照招標人的授意,投標工程標段、報價,從而取得英山縣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工程第一標段建設資格,其行為擾亂了社會市場秩序,情節(jié)嚴重,構成串通投標罪,均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郭某1、李某2、鄒某3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郭某1通過親戚關照,聯(lián)系該項目相關負責人,為投標工程提供了便利條件,為順利中標該工程所起作用相對較大。被告人李某2負責工程的施工管理,被告人鄒某3利用自身關系借用他人公司資質。三被告人在該工程項目中均獲取了非法利益,對該違法所得財物依法應予追繳。被告人郭某1、鄒某3犯罪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已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從輕、減輕處罰。被告人李某2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現(xiàn)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四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裁判結果
一、被告人郭某1犯串通投標罪,單處罰金人民幣21萬元;被告人李某2犯串通投標罪,單處罰金人民幣22萬元;被告人鄒某3犯串通投標罪,免予刑事處罰。
二、對被告人郭某1、李某2、鄒某3違法取得英山縣小白線路基升級改造項目工程第一標段工程利潤1250935.89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英山縣公安局暫扣款80萬元,由其負責處理)。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審判人員
審判長王貞貞
審判員葉峭峰
人民陪審員朱啟志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書記員
書記員蔡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