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波折之后,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放棄了委托律師的法定權利,最終由北京市司法局為其指定辯護律師——知名刑事辯護律師錢列陽。
到底什么樣的律師可以為高官辯護,案里案外,他們又有著怎樣不為人知的故事?
畫像:50歲左右 功底深厚口碑佳
10年過去了,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嘉毅仍記得為云南省原省長李嘉廷辯護的每一個細節(jié)。第一次注意到李嘉廷的名字,是1999年在昆明舉行的“世界園藝博覽會”上。時任省長李嘉廷主持開幕式。韓嘉毅說:“我發(fā)現(xiàn)這個省長口才不錯,親自主持開幕式?!睕]想到,4年后這位“口才不錯的省長”成了自己的當事人。
律師大量參與高官腐敗案件,始于上世紀90年代末。北京律師高子程告訴記者,他為高官辯護始于1999年的交通部原副部長鄭光迪受賄案。
此后10多年間,高子程先后擔任中國建設銀行總行原行長張恩照、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總經(jīng)理陳同海、中國移動原黨組書記張春江,最高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以及陳良宇等高官的辯護律師。
從上世紀90年代至今,隨著高官落馬數(shù)量的增多,中國已出現(xiàn)了一批為高官辯護的刑事辯護律師。包括許蘭亭、高子程、楊礦生、韓嘉毅、錢列陽、張青松等,這些人大多具有共同的特點:50歲左右;法律功底深厚,辯護技巧嫻熟;在律師界口碑頗佳,亦為當事人所認可。
身份:大多出身普通 無特殊背景
成為高官辯護律師有兩種渠道:或由法院指定辯護,或是犯罪嫌疑人家屬委托。
要得到法院指定并非易事。能得到法院指定,大多需要職業(yè)聲譽良好,法律功底扎實,辯護技巧嫻熟的刑事辯護律師。非此,即便法院指定,也可能被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所拒。
家屬委托更多是慕名而來。北京律師楊礦生說,文強案家屬找上門來,直接原因是他此前為重慶市規(guī)劃局原局長蔣勇案的辯護在當?shù)赜蟹浅:玫姆错憽?br />
北京市君永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許蘭亭也持同種觀點,“能成為高官辯護律師,憑的往往是口碑。一個案件辯護好了,委托人便會慕名前來”。
“與一般人理解的不同,高官家屬尋找律師,首先考慮的是律師的辯護能力,而非人們猜測的‘有關系’的律師。他們一般會找多位律師進行互相比對,最后才作決定”。韓嘉毅認為,能進入當事人家屬視野的,首先得有出色的業(yè)務能力。
很多高官的辯護律師并沒有特殊家庭背景;相反,他們大多出身普通。例如,祖籍山東的許蘭亭,出生沒多久就隨父母遷到黑龍江,從小在農(nóng)村長大。在中國政法大學取得博士學位后,他又遠赴英國研究刑事訴訟中的人權保護問題。
高子程來自內蒙古巴林左旗一個小地方,父親是銀行職員,母親在家務農(nóng)。大學學的是工科,后自學法律并取得律師資格。
張青松1993年從西南政法學院(現(xiàn)西南政法大學)畢業(yè)后,被分到山東省平邑縣檢察院,報到時直接將人事關系轉到司法局,做起律師。錢列陽則是擔任警察10年后進入北京大學法學院深造,最后進入刑事辯護界。
內幕:辦理高官案件不能掙大錢
省部級以上官員的案件辦理往往遵循這樣的規(guī)律:立案調查均由中紀委發(fā)起,待主要問題查明后移交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立案偵查,偵查結束后再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地方檢察院提起公訴。
這樣的案子,律師有多大“作為”?韓嘉毅強調說,律師在高官案件辯護中,并不像很多人所說的是講政治的,要求配合。在他辦理的案件中,從來沒有哪個部門來要求他配合或者要求他怎么辦。即使在庭審現(xiàn)場,控辯雙方也沒有劍拔弩張的架勢,“控方的舉證非常充分,公訴人對被告人的發(fā)問也非常文明得體”。
和很多人所感覺的不一樣,為高官辯護并不算是收費高的業(yè)務,辦理高官案件不僅不能掙大錢,相反還要承受加倍的壓力。這種緊張并非怯場,而是來自于對刑事辯護的深層次擔憂?!拔页3栕约海淌罗q護到底能發(fā)揮多大的作用,能不能阻止錯案的發(fā)生。律師所能做的就是使出渾身解數(shù)。”高子程說。
不只是律師壓力大,公訴方和法官亦同樣如此。高子程說,在張恩照案宣判時,盡管是由法院副院長宣讀判決書,但由于緊張,中間曾多次讀錯,更是將辯護人“高子程”念成“程子高”。
案件之外
律師們對腐敗官員亦有著復雜的情感。一方面,他們痛恨腐敗;另一方面,在辯護中,他們看到高官普通人的一面。
精明強干,綜合素質高,是律師們對落馬高官的共同評價,否則也升不到如此高位。
根據(jù)錢列陽的總結,“這些官員中大多數(shù)是恢復高考后的大學生,能干聰明,又能吃苦,所以提升得快”。錢列陽說:“我所接觸的高官中,大體分為三類:一類是心高氣傲,不把別人放在眼里,在單位被人抓住破綻而被打下去,然后紀委介入;第二類是完全按照官場潛規(guī)則游戲,像中共綏化原市委書記馬德那樣的,上下級就是買賣關系;第三類,純屬法制觀念淡薄,而這又大多數(shù)發(fā)生在省部級官員。”
韓嘉毅認為,單純認為官員防腐能力差無助于問題的解決。根源仍然在于官員的權力太大,這是受訪高官的辨護律師的共同觀點。
“目前高官腐敗主要是兩種,一種是提拔官員的人事權,另一種就是項目的審批權。這兩種無一例外,都是權力過于集中,缺乏監(jiān)督”。在楊礦生看來,這種現(xiàn)狀必須改變,才能徹底改變官員腐敗的情況。
在辦案之余,楊礦生也在總結落馬官員的心態(tài)。他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為職務犯罪的預防做點事情。
“既要有律師確保商業(yè)活動不受損失,也應該有律師確保參與商業(yè)活動的人以及政府官員不卷入到違法事件中來”。只是,他思考的這個問題解決起來沒那么簡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