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務院
發(fā)文日期2002年09月17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國函〔2002〕81號
施行日期2002年09月17日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guī)范性文件
(國函[2002]81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人民政府:
你區(qū)《關于設立阿拉爾市的請示》(新政發(fā)[2002]41號)收悉?,F(xiàn)批復如下:
一、 同意設立縣級阿拉爾市,市人民政府駐阿拉爾。
二、 阿拉爾市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直轄,管理方式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三、 阿拉爾市行政區(qū)域界線走向為:自東經(jīng)81°52′56′、北緯40°56′25′起,向南偏西南至東經(jīng)81°44′23′、北緯40°44′08′,再向南偏東南經(jīng)塔里木河至東經(jīng)81°58′04′、北緯40°28′14′,折向西沿塔南二干渠南側3公里,經(jīng)和田河、沿塔南總干渠南側至上游水庫,沿上游水庫1.8億立方米庫容淹沒線向北至北壩線,沿北壩線外側100米向南偏東南至東經(jīng)80°44′03′、北緯40°27′ 17′,然后向東略偏東北至阿克蘇河,順阿克蘇河而上至阿克蘇河攔河閘,再沿塔北總干渠而下,至東經(jīng)80°36′44′、北緯40°39′48′,斜向東北方向至多浪水庫北側,沿多浪水庫北側至塔北截洪排,沿塔北截洪排北側而下,折向東至起點?! “⒗瓲柺械母黝悪C構要按照“精簡、統(tǒng)一、效能”的原則設置,其行政區(qū)域界線按本批復于2002年底以前勘定并報民政部備案。
國務院
二00二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