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家核安全局
發(fā)文日期2022年11月11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國核安函〔2022〕82號
施行日期2022年11月11日
效力級別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
中廣核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中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集能源裝備有限公司、哈爾濱鍋爐廠有限責任公司、四川匯通能源裝備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東方電氣集團東方汽輪機有限公司、江蘇科維儀表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江蘇星河閥門有限公司、瑞典Alleima Tube AB、俄羅斯JSC“Research and Production Corporation“Space Monitoring Systems,Information & Control and Electromechanical Complexes”named after A.G.Iosifian”:
根據(jù)《民用核安全設備監(jiān)督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guī)章的要求,我局對相關單位民用核安全設備許可證及境外單位注冊登記確認書信息變更的申請進行了審查。經(jīng)研究,同意中廣核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中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集能源裝備有限公司、哈爾濱鍋爐廠有限責任公司、四川匯通能源裝備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東方電氣集團東方汽輪機有限公司、江蘇科維儀表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江蘇星河閥門有限公司等8家單位民用核安全設備許可證信息變更(見附件1)和瑞典AB Sandvik Materials Technology、俄羅斯JSC“Research and Production Corporation“Space Monitoring Systems,Information & Control and Electromechanical Complexes ”named after A.G.Iosifian”等2家境外單位注冊登記確認書信息變更(見附件2)。
國家核安全局
2022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