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家藥典委員會
發(fā)文日期2019年12月18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9年12月18日
效力級別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
圍繞“國家藥品安全十三五規(guī)劃”的總體目標,根據(jù)《中國藥典》編制大綱及《國家藥典委員會藥品標準制修訂研究課題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國家藥典委員會組織開展了2020年國家藥品標準制修訂標準提高項目遴選工作。經(jīng)公開征集立項建議、公開征集課題承擔單位、組織專業(yè)委員會及專家組對多家申報單位申報書進行審議等,確定了2020年國家藥品標準提高課題目錄,現(xiàn)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間,如對計劃項目有異議,請向國家藥典委員會反饋。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法華南里11號樓(郵編:100061)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中藥標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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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藥標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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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標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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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綜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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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典委員會
2019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