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發(fā)布日期】 1989.04.04
【實施日期】 1989.04.04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工作文件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1989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認真審議了李鵬總理代表國務院作的《堅決貫徹治理整頓和深化改革的方針》的政府工作報告。會議認為,一年來經過各級人民政府和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全國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報告實事求是地肯定了成績,指出了面臨的問題和困難,分析了工作中的失誤,提出了進一步治理整頓和深化改革的目標和部署。報告提出的任務是艱巨的,經過努力是可以實現(xiàn)的。會議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認為,治理整頓、深化改革正處于關鍵時刻。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治理整頓工作是復雜、繁重的。要重視代表提出的批評和建議,進一步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解決好人民普遍關心的通貨膨脹、物價、農業(yè)、教育、計劃生育、社會治安和廉政建設等問題。要努力提高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水平。加強宏觀管理,嚴格執(zhí)法,嚴明紀律,令行禁止,克服在經濟建設中急于求成的傾向,保證國民經濟的長期穩(wěn)定協(xié)調發(fā)展。在抓好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的同時,大力抓好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在公民中堅持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發(fā)揚艱苦奮斗、勤儉建國的光榮傳統(tǒng),振奮民族精神,把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宏偉事業(yè)推向前進。
會議認為,我國政府關于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建立國際政治新秩序的倡議是完全正確的。中國從不干涉別國的內政,也反對其他國家以任何方式和任何借口,干涉我國的內部事務。少數外國議會的議員以所謂“人權”問題對我國施加壓力,這是中國人民絕不能接受的。
會議號召,全國各族人民團結一致,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同心同德,群策群力,進一步維護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為完成治理整頓和深化改革的任務而努力奮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