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發(fā)文日期2011年04月21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1年04月21日
效力級別地方司法文件
為進一步加大監(jiān)督力度,增強法院政務工作透明度,保障干警的知情權、參與權,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特制訂本制度。
一、 組織實施
院務公開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院各部門密切配合,認真落實。
二、 公開內容
凡法院內部工作事項,只要不涉及到黨和國家秘密,依照有關規(guī)定應當公開的,都要在一定范圍內逐步公開?;緝热轂榉ㄔ航M織、人事管理,財產、財務管理,干警實績考評,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等政務工作。具體包括以下事項:
(一)內設機構及其職能
1、法院領導班子主要職責;
2、內設機構和職能;
3、辦事程序。
(二)規(guī)范性文件
國家、省、市頒布涉及法院院務的各類法規(guī)、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等。
(三)行政管理和經濟活動
1、年度工作目標和執(zhí)行情況;
2、經費收支情況;
3、訴訟費、罰沒款的收取管理和上交情況;
4、重大項目建設情況;
5、其他事項。
(四)人事工作
1、人事任免、獎懲情況;
2、人員調進調出情況;
3、人員調整情況;
4、其他相關情況。
(五)黨委、政府和上級法院有關干警切身利益的各項規(guī)章。
(六)干警福利補助和捐資扶助情況。
(七)黨團費的收交情況。
(八)工會經費的扣交使用情況。
(九)其他需要公開的事項。
三、 公開方式
公開方式包括大會公布、張榜公布、印發(fā)通報、局域網發(fā)布及其他形式。
四、 院務公開的時間
院務公開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相結合,定期一般每季度公布一次;不定期為遇特殊情況,靈活掌握,及時公布。
五、 院務公開的程序
公布前,必須報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并將底稿存檔備查。具體適用的公開形式,由院分管紀檢、監(jiān)察的領導決定。
六、 其他事項
1、院務公開制度執(zhí)行情況,納入《崗位目標責任制》進行考核。
2、院務公開的內容必須真實,各部門必須按職責范圍及時向紀檢、監(jiān)察部門提供應予公開的內容,不得借故推諉。
3、本規(guī)定由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