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合肥市教育局
發(fā)文日期2010年06月28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0年06月28日
效力級別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各縣區(qū)教育局、開發(fā)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各市屬學校、高校附中,有關民辦學校:
當前我省已進入主汛期,7-8月是我省多雨期,防汛任務艱巨。為切實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確保全市教育系統(tǒng)安全度汛,根據(jù)國務院防汛抗洪救災視頻會議精神和省教育廳緊急通知要求,現(xiàn)就我市教育系統(tǒng)防汛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 高度重視,全面部署。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各學校要把防汛工作擺上突出位置,全面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逐級落實責任制,明確責任人。
二、 全面檢查,消除隱患。各學校要在放暑假前開展一次防汛工作的安全檢查,及時排查安全隱患。檢查要深入細致,檢查到學校教室、宿舍、食堂以及圍墻、廁所、倉庫、閑置用房在內的每一棟構筑物,不留盲點、死角。
三、 制定預案,加強防范。目前正值學校放假前夕,各學校要切實加強對師生的安全保護工作。要建立健全學校防汛抗洪工作預案,做到預案及時,防范在先,掌握主動權;要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特別是進行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增強防范意識和自救自護的能力。
四、 關注天氣,暢通信息。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各學校要隨時關注、了解災害性天氣和暴雨洪水等信息,及早做好相關工作。要保證信息渠道暢通,發(fā)現(xiàn)重大險情要及時處理,并立即上報。
合肥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