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某危險駕駛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淮南市八公山區(qū)人民法院
(2025)皖0405刑初87號
2025年12月05日
基本情況被告人秦克生,男,1972年6月26日出生于安徽省淮南市,X族,文盲,無業(yè),現(xiàn)?。☉艏兀┌不帐』茨鲜邪斯絽^(qū)。1990年3月27日因犯盜竊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1992年因盜竊被勞動教養(yǎng)三年;1997年5月10日因犯盜竊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2003年7月22日因犯盜竊罪被安徽省蚌埠市西市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1000元;2007年12月13日因盜竊被淮南市公安局勞動教養(yǎng)一年六個月;2010年5月19日因犯詐騙罪、盜竊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2015年2月15日因犯盜竊罪被安徽省鳳臺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2020年8月27日因犯盜竊罪被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2021年5月25日因犯盜竊罪被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2023年4月4日因犯盜竊罪被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2025年11月24日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等行為被淮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八公山大隊罰款550元;因飲酒駕駛機動車等行為被該大隊行政拘留三日、罰款2050元。2025年4月28日因涉嫌危險駕駛罪拒不到案被淮南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網(wǎng)上追逃,同年11月27日被該局刑事拘留;2025年12月3日經(jīng)本院決定并于次日由該局執(zhí)行逮捕?,F(xiàn)羈押于淮南市看守所。值班律師趙英秀,安徽衡威律師事務(wù)所主體詳情律師。公訴機關(guān)
指控情況起訴書文號八檢刑訴〔2025〕71號指控事實2025年3月11日19時,淮南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區(qū)畢家崗派出所門前路段100米內(nèi)開展查緝酒后駕駛專項統(tǒng)一行動。20時00分,被告人秦克生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查緝點時,意圖棄車逃跑,被抓獲后現(xiàn)場執(zhí)勤交警發(fā)現(xiàn)其可能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秦克生在交警執(zhí)法過程中拒不配合呼氣式酒精檢測,時間長達半個小時。經(jīng)民警耐心勸導后才予配合。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秦克生酒精含量為109mg/100ml。隨后執(zhí)法民警將其帶至淮南市新華醫(yī)院抽取血液待檢。2025年3月18日,經(jīng)安徽百友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秦克生體內(nèi)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1.16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指控罪名危險駕駛罪量刑建議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被告人
意見被告人秦克生對指控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同意適用速裁程序且簽字具結(jié),在開庭審理過
程中亦無異議。判決理由公訴機關(guān)指控被告人秦克生犯危險駕駛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應予采納。被告人秦克生在查緝現(xiàn)場逃避、阻礙公安機關(guān)依法檢查,應從重處罰。被告人秦克生到案后如實供述其罪行,系坦白,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五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二百零一條。判決結(jié)果被告人秦克生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5年11月27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止。罰金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nèi)繳納。)權(quán)利告知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nèi),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審判人員
審判員吳飛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書記員李珮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