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雙規(guī)”與拘留、逮捕有何區(qū)別?
答:決定機關不同:雙規(guī)的實施機關是紀委;刑事拘留的決定機關是公安局、檢察院,逮捕的決定機關是檢察院,法院也有司法拘留的權利
法律依據不同:法律對拘留、逮捕的權利機關、實施條件、時限都有具體的規(guī)定;雙規(guī)在法律條文中是沒有的,是紀委依據黨的紀律規(guī)定的;
后果不同:雙規(guī)是紀委指定雙規(guī)的地點,法律上沒有規(guī)定錯誤雙規(guī)的后果;拘留、逮捕是刑事強制措施,都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具體就是指在看守所里執(zhí)行,錯誤的逮捕是可以獲得國家賠償的。
蘇義飛律師:雙規(guī)是違法的。《憲法》規(guī)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读⒎ǚā泛汀缎姓幜P法》還規(guī)定,行政法規(guī)和地方性法規(guī)均不得設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
“雙規(guī)”只是規(guī)定在黨的文件中,普通法律并沒有做出此方面的規(guī)定。對于公民“法無禁止即自由”,所以公民人身自由不受紀委的限制?!包h員”在法律上沒有任何特殊意義,只是普通公民,所以不能因”雙規(guī)”視為黨內部的事情而不受法律調整。
問:“雙規(guī)”與刑訴法規(guī)定的指定監(jiān)視居住有何關聯?
答: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規(guī)定,監(jiān)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zhí)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zhí)行。對于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zhí)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準,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zhí)行。但是,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zhí)行。指定居所監(jiān)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執(zhí)行監(jiān)視居住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監(jiān)視居住人的家屬。
就特別重大賄賂犯罪而言,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規(guī)定的“指定居所監(jiān)視居住”,與紀委辦案中的“雙規(guī)”措施有極其相似之處。一般而言,對涉嫌貪腐官員的調查,往往是紀委調查之后,再移交檢察機關辦理。但實踐當中,檢察人員提前介入,與紀委聯合辦案的情況也越來越多。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嫌疑人突然失蹤,且家屬不知道其去向的情況。
問:被“雙規(guī)”是否意味著被起訴?
答:2004年2月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guī)定,對黨員的紀律處分分為五類: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紀委只要對當事人作出開除黨籍處分決定,基本上就表示此人的行為已經構成違法,會要求司法機關介入,而前四類的處分,要視情況而定。
問:“雙規(guī)”期間交代問題可以算自首嗎?
答:以前,關于這一問題,各地方因具體情況不同而有所不同。2009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fā)布的《關于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認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jié)若干問題的意見》強調,自動投案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成立自首的兩個法定要件。沒有自動投案,在辦案機關調查談話、訊問、采取調查措施或者強制措施期間,犯罪分子如實交代辦案機關掌握的線索所針對的事實的,不能認定為自首。
鑒于紀檢監(jiān)察機關辦案的特殊性,該《意見》對自動投案規(guī)定了具體的認定標準,即:“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分子未被辦案機關掌握,或者雖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調查談話、訊問,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調查措施或者強制措施時,向辦案機關投案的,是自動投案。”據此,在“雙規(guī)”期間再交代問題的不算自首。
問:是否存在被“雙規(guī)”后,調查對象并不存在違法違紀行為而“放出來”的情況?
答:在“雙規(guī)”實施初期,有些地方在證據不是很確定的時候就實施了“雙規(guī)”,造成了一些不良影響,有被“雙規(guī)”后完全沒有問題而“出來”的情況發(fā)生。經過多年實踐,現在實施“雙規(guī)”前,被調查對象至少已有一件或兩件事情確定無誤地要受到黨紀處分,甚至已經觸犯了刑律,所以,很少有“出來”的情況。
問:涉案官員被“雙規(guī)”后是否還會被判刑?
答:目前反腐敗的機制是紀委牽頭,由于紀委與監(jiān)察部門合署辦公,因此絕大多數腐敗案件都是紀委先查。中紀委查處后,一般先給腐敗官員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最高檢。
問:被“雙規(guī)”的期限是否算入以后的刑期?
答:被“雙規(guī)”的期限不算入刑期,因為這不屬于刑法上面的羈押期間,也無權獲得國家賠償。
問:“雙規(guī)”的費用由誰承擔?
答:“兩規(guī)”的費用因地區(qū)經濟水平、“雙規(guī)地點”的條件因涉案人員的級別而有所不同,市縣級一般控制在每天100至200元的標準。費用的負擔按照“個人問題個人負責,單位問題單位負責,沒有問題紀委負責”的原則處理。
問:“雙規(guī)”的制度來源是什么?
答:《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檢查工作條例》第二十八條明確規(guī)定, “要求有關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做出說明”?,F實生活中,人們將上述條款內容形象地稱之為“雙規(guī)”。
概括而言,“雙規(guī)”是指黨的紀檢部門根據群眾舉報或發(fā)現的問題, 責令身為黨員的被查處人在規(guī)定的地點、規(guī)定的時間內如實向組織交待自己違法亂紀問題的一種特殊組織措施和調查手段。采取“雙規(guī)”措施的組織為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雙規(guī)”對象為涉嫌違反黨的紀律的黨員。狹義上的“雙規(guī)”即指規(guī)定的時間、規(guī)定的地點。
問:“雙規(guī)”具有何種性質?
答:“雙規(guī)”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但由于“雙規(guī)”對當事人人身自由的限制幾乎等同于刑事強制措施中的監(jiān)視居住, 對當事人的詢問基本等同于法定偵查機關的審訊, 故法學界將其稱為法外偵查措施。
“雙規(guī)”并非正式司法程序的一部分,而是一個先于司法程序的對人身自由進行限制的黨內措施。不屬于偵查措施,如果雙規(guī)期間調取的證據比較客觀,可以作為偵查的材料,協(xié)助偵查。
問:“雙規(guī)”多在什么狀況下發(fā)生?
答:被“雙規(guī)”人員通常被從家里或辦公室?guī)ё?,或在參加會議時被限制人身自由。雖說是在規(guī)定的時間,但并沒有明確的時間。規(guī)定的地點通常是賓館等地。被“雙規(guī)”人員未清楚說明事件前不能離開。
問:“雙規(guī)”的對象有哪些?
答:“雙規(guī)”的適用對象是有限制的,它不是適用所有的中國公民,而是僅僅適用于黨內,并且從實踐操作來看,“雙規(guī)”的對象還不是一般的黨員,而是行使一定國家權力的黨員,并且經常是身居要職的黨員。根據中央黨校張恒山教授的觀點,“雙規(guī)”使用的對象是“執(zhí)政黨中行使國家權力的黨員代表們”。
問:“雙規(guī)”的時間有無限制?
答:由于扣留不能超過24小時,一些政府官員可能在24小時放人后銷毀證據,為了彌補這一“漏洞”,對于共產黨官員而適用的”雙規(guī)”“喝咖啡”由此產生?!半p規(guī)”的期限是3個月,大部分人撐不過這個期限,就算撐過了三個月,紀委依然可以申請延長。因此,可以說“雙規(guī)”的時長一般不明確,而在交代清楚“案件所涉問題”前不能離開。
問:“雙規(guī)”的地點有哪些?
答:一般而言,”雙規(guī)”地點都非常保密,其選址也非??季?。地點需僻靜,外界人員來往少,吃住條件比較方便,招待所、賓館、培訓中心等都經常被作為”雙規(guī)”地點。
選址一經確定后,安全考慮最為優(yōu)先。“雙規(guī)”安全組首先要求用房要以一層樓房為主,禁止在一樓以上接觸案件當事人;在陪護室、辦公室、談話室、過道以及衛(wèi)生間等有安全隱患的地方加裝防護欄;電源線路一律實行暗裝,不能裸露在外;衛(wèi)生間的門無反鎖條件,檢查衛(wèi)生間各懸掛點是否已被消除等。
問:什么時候會采取異地“雙規(guī)”?
答:被“雙規(guī)”的人員和案件在本地涉及的利益相關者眾多,或其在本地影響極大,為使“雙規(guī)”的作用完全發(fā)揮,就會實施異地“雙規(guī)”。
問:哪些機關能實施“雙規(guī)”?
答:主體是縣處級及以上紀檢機關上才能實施雙規(guī)。使用雙規(guī)的機關只能是縣處級及以上紀檢機關,在“7號文件”實施后,企、事業(yè)單位和部屬高校不得使用“雙規(guī)”。
問:“雙規(guī)”也有級別嗎?
答:有?!半p規(guī)”由黨的紀檢機關實施,最高為中紀委,其次有省紀委、市紀委和縣紀委。中紀委負責行政級別在司局級以上干部的“雙規(guī)”問題,其余依次由省紀委、市紀委和縣紀委負責實施。
問:有哪些制度來保證和監(jiān)督“雙規(guī)”的實施?
答:1998年6月到2001年9月,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相繼出臺了四個規(guī)范性文件,對“雙規(guī)”、“雙指”措施作了進一步規(guī)范和完善:
一是限制適用對象,只能對已掌握一些嚴重違紀事實及證據、具備給予紀律處分的涉嫌違紀黨員或行政監(jiān)察對象使用;
二是限制適用階段,只能在案件調查階段使用;
三是限制使用主體,只有一定級別、具備一定條件的紀檢監(jiān)察機關才能批準或使用;
四是限制使用時限,從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到從嚴掌握、并在申請使用時報批具體時限建議;
五是限制使用地點,從無硬性要求到有具體規(guī)定。
問:實施“雙規(guī)”前,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調查線索從何而來?
答: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調查案源大多來自群眾舉報或者其他連帶案件的牽連,也有地方紀委的工作人員專門關注網絡舉報。具體線索來源有四類:
一、在已經查清的他人的違紀甚至違法案件中,引發(fā)出來新的人和事。
二、被調查對象在進行某項違紀違法活動時被發(fā)現了。
三、被人舉報,如被調查對象的同事或者翻了臉的朋友,甚至其下屬等,還有就是被痛恨腐敗的黨員干部或者知情群眾舉報。
四、偶然事件引發(fā),如被調查對象家里被盜卻不報案等。
問:“雙規(guī)”要遵守哪些程序?
答:2006年的中紀委“71號文件”和中央辦公廳“28號文件”規(guī)定,實施“雙規(guī)”前,縣處級需經市局級向省部級備案,市局級需向省部級備案,省部級需向中紀委備案;并首次對“雙規(guī)”時限做出約束,即“不得超過案件調查時限”。同時,“71號文件”規(guī)定,要維護違紀嫌疑人的五項權利:申辯權、申訴權、人身權、知情權和財產權。
適用“雙規(guī)”的具體程序 :“雙規(guī)”的一般程序是由承辦黨員違紀案件的紀委調查組在通過案件初查掌握調查對象一個或數個足以立案的違紀事實后向紀委常委提出“雙規(guī)”建議,在經紀委常委同意后才能采取“雙規(guī)”。但特殊人員須任命機關同意。
問:采取“雙規(guī)”一般需符合哪些條件?
答:無論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規(guī)定,還是實務部門的實際操作,采取“雙規(guī)”都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都必須是有人舉報有違紀事實或者是紀律檢查機關發(fā)現有違紀嫌疑,同時還需有大量的證據證明有違反紀律嫌疑的人。
根據中央紀委“7號文件”的規(guī)定,對已掌握其嚴重違紀事實及證據,具備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條件,但仍有重要問題需要深入調查的黨員; 或者涉嫌嚴重違紀的黨員有串通行為,或有逃匿可能,或有隱匿、銷毀證據以及其他妨礙案件調查行為的; 或者重要涉案黨員不如實提供情況并涉嫌嚴重違紀的,可能采取“雙規(guī)”。
問:被“雙規(guī)”后,家屬如何獲得通知?
答:被“雙規(guī)”人員被“兩規(guī)”后,辦案的紀檢機關應當告知被“雙規(guī)”人員所在單位的紀檢部門。并由單位紀檢人員通知被“雙規(guī)”人員家屬,但“雙規(guī)”地點與“雙規(guī)”理由保密。“雙規(guī)”期間,家屬見不到被“雙規(guī)”人。
問:紀檢部門如何審查被“雙規(guī)”人員?
答:目前還沒有形成統(tǒng)一、固定的案件審查模式。中紀委“7號文件”已經提出要“逐步試行案件公開審理制度。重視為被調查人提供黨紀政紀和相關政策的咨詢渠道?!蹦壳叭珖^20個省已推行黨紀案件公審試點,公審模式就包括“會審式”、“助辯式”、“申辯式”、“聽證式”等。
問:“雙規(guī)”期間的生活如何?
答:“雙規(guī)”生活和“非典”隔離有類似之處。被調查對象與調查組工作人員同吃同住,唯一不同的是與外界的聯系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半p規(guī)”既是一種調查措施,促使被調查對象向組織如實交代問題;從某種意義上講,也是一種保護措施,避免被調查對象再犯錯誤,或受到不必要的干擾和影響。
問:“雙規(guī)”是否限制了涉案黨員的自由?
答:"雙規(guī)"期間,被調查對象惟一受到限制的是與外界聯系。這也是外界感到"神秘"與"特殊"之處。被調查對象不了解在此期間自己的違紀違法問題,哪些已東窗事發(fā),哪些已反戈一擊,哪些已后院起火,哪些已鐵板釘釘?信息的不對稱會使其處于一種必然的劣勢地位,具有豐富辦案經驗的人員就會利用這種優(yōu)勢,從證據上、政治上、心理上精心設計,從中查找其弱點和破綻,予以突破。
問:“雙規(guī)”期間家屬可以探視被“雙規(guī)”人員嗎?
答:被“雙規(guī)”人員被“兩規(guī)”后,辦案的紀檢機關應當告知被“雙規(guī)”人員所在單位的紀檢部門。并由單位紀檢人員通知被“雙規(guī)”人員家屬,但“雙規(guī)”地點與“雙規(guī)”理由保密?!半p規(guī)”期間,家屬見不到被“雙規(guī)”人。
問:被“雙規(guī)”期間,律師能否會見到被“雙規(guī)”的人員?
答:由于“雙規(guī)”不屬于司法程序,監(jiān)察機關的調查具有秘密性和不公開性,“雙規(guī)”期間,律師既不能作為法律幫助人的身份會見,更不能以辯護人憑“三證”會見。但是一旦“雙規(guī)”結束后,轉入司法程序,律師則可以會見。
問:“雙規(guī)”時為何要進行貼身看管?
答:每“雙規(guī)”一人,最少要有6—9人分早、中、晚三班24小時全程陪護,夜間陪護不能睡覺。如此,一個重大復雜案件如果同時“雙規(guī)”多人,僅陪護人員往往就會多達上百人?!半p規(guī)”時要求進行貼身看管,主要防止其與外界聯系及自殘、自殺等。
問:“雙規(guī)”的威力來自于何處?
答:"雙規(guī)"的威力來自三個方面。
一是來自一些基本證據的掌握。被調查對象都明白,凡是被采取"兩規(guī)"的,紀檢監(jiān)察機關都掌握了相當部分證據。
二是來自被調查對象權力的暫停行使。在某種程度上,"雙規(guī)"能有效地使被調查對象的屁股離開馬桶,從而產生人所盡知的、臭味迅即出來的"馬桶效應"。
三是來自信息的不對稱?!半p規(guī)”期間,被調查對象唯一受到限制的是與外界聯系,他們無法了解自己的違紀違法問題哪些已東窗事發(fā),哪些已反戈一擊,哪些已后院起火,哪些已鐵板釘釘?信息的不對稱使其處于必然的劣勢。具有豐富辦案經驗的人員會利用這種優(yōu)勢,從證據上、政治上、心理上精心設計,查找其弱點和破綻,予以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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