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自行車撞死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
蘇義飛律師: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非機動車屬于車輛。車輛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交通肇事罪)條和《(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車輛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圍外致人死亡,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重大責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條(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罪)等規(guī)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一十九條
(二)“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五)“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交通肇事罪)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傷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重大責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條(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罪)等規(guī)定定罪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