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案號:(2015)二中民終字第03855號
案件類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
裁判日期:2015-03-16
審理經(jīng)過
上訴人金曉林因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房山區(qū)人民法院(2014)房民初字第10416號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在審理本案過程中,上訴人金曉林于2015年3月16日申請撤回上訴。
本院認為
本院經(jīng)審查認為:上訴人金曉林撤回上訴,符合有關法律規(guī)定,應予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之規(guī)定,本院裁定如下:
二審裁判結果
準予上訴人金曉林撤回上訴。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審判人員
審判長陳妍審判員姚穎代理審判員王繼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書記員
書記員林曉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