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司法部,國家稅務總局
發(fā)文日期2004年08月09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司發(fā)通〔2004〕126號
施行日期2004年08月09日
效力級別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司法廳(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關于“要堅持依法打擊各種涉稅違法犯罪活動,加強稅收普法教育”的批示精神,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公民依法誠信納稅意識,營造良好的稅收環(huán)境,推進依法治稅工作的開展,切實發(fā)揮稅收工作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重要作用,現(xiàn)就進一步加強稅收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充分認識加強稅收法制宣傳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廣泛深入地開展好稅收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政府實現(xiàn)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加強稅收法制宣傳,提高全社會依法納稅意識,營造良好的稅收環(huán)境,不僅是實現(xiàn)經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的重要保障,也是調節(jié)全社會居民收入公平分配,實現(xiàn)國家長治久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客觀要求。對于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要求,樹立和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大力推進依法治稅,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必須認真開展好稅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宣傳教育,使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到,依法誠信納稅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努力增強依法誠信納稅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形成全體公民良好的納稅意識和全社會良好的稅收環(huán)境,以保證國家各項稅收政策的落實。
堅持不懈地抓好稅收法制宣傳,是一項事關大局、事關長遠的重要任務,也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光榮責任。近年來,為加強稅收法制宣傳教育,全國普法辦、司法部、國家稅務總局始終把稅收法制宣傳教育作為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四五”普法的重要內容,進行廣泛深入的學習宣傳。隨著稅收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深入開展,公民的依法誠信納稅意識普遍增強,依法治稅工作得到了廣泛深入開展,社會稅收環(huán)境得到明顯改善。但是,由于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我國的稅收環(huán)境離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還有許多需要加強和改進的方面。進一步加強稅收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公民依法誠信納稅意識,切實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推進依法治稅,努力營造良好的稅收環(huán)境,還需要做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還必須進一步加大稅收法制宣傳的力度,為各項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創(chuàng)造條件。
為進一步做好稅收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各地要在近年來稅收法制宣傳教育的基礎上,繼續(xù)持久深入地開展好有關稅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宣傳教育。通過稅收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使依法征稅、依法納稅意識深入人心,使誠信納稅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努力營造依法治稅的良好氛圍。
二、 緊密結合當前稅收法制宣傳教育和稅收工作實際。有重點地開展稅法宣傳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稅務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轉發(fā)(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第四個五年規(guī)劃)的通知》精神,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印發(fā)的《全國稅務系統(tǒng)開展稅收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guī)劃》和司法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稅收法制宣傳做好普及稅法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開展好稅收基礎知識、稅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納稅人權利義務的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社會對稅收法律制度的認知度,使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到,社會主義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與全社會每一名成員的生活息息相關,在全社會進一步樹立依法納稅人人有責的觀念,增強依法納稅的責任感;要緊密結合當前稅收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huán)節(jié),重點抓好稅收執(zhí)法人員、領導干部、經營管理人員的稅法知識學習,提高他們的依法治稅、依法納稅意識;要切實加強對稅收執(zhí)法的監(jiān)督制約,維護稅收法律的權威,提高執(zhí)法水平,確保稅收法律公正、公平、合理、有效的實施。同時,積極協(xié)調教育部門做好大中小學生的普及稅收法律知識教育,努力把依法誠信納稅教育作為國民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使廣大中小學生從小樹立“依法納稅是每一個公民的光榮義務”的觀念,樹立“依法納稅光榮,偷逃抗稅違法”的意識,為實現(xiàn)依法治稅貢獻力量。
三、 積極采取有力措施。廣泛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活動
要緊密結合稅收法制宣傳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稅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宣傳,認真組織開展好各項宣傳教育活動。
一是做好日常性稅收法制宣傳。稅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宣傳和普及是一項長期而艱苦的工作,要充分利用行之有效的宣傳手段加強稅法宣傳,使廣大人民群眾時時處處能夠接受到形象生動、潛移默化的稅收法制宣傳教育,通過公益廣告、公共場所招貼畫等,使稅法的宣傳融入人民群眾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等大眾媒體,擴大稅法宣傳的影響力和覆蓋面。
二是抓好集中性稅收法制宣傳工作。要在抓好日常宣傳工作的同時,利用每年四月份的全國稅收宣傳月,集中進行大張旗鼓的稅法宣傳活動。要積極圍繞每年的宣傳月活動主題,舉辦好各種活動,努力擴大稅收宣傳月活動的影響,使稅收宣傳月成為稅法宣傳教育的有效載體。
三是組織開展好稅法宣傳的專題活動。明年將是“四五”普法的驗收年,為保證稅收法律的普及效果,要利用今后的一段時間組織開展好一系列的宣傳活動。采用在報紙、互聯(lián)網(wǎng)上舉行知識競賽,開辦稅法學習專欄等形式,推動全社會對稅收法知識普及的關注,吸引廣大公民積極參與稅法知識的學習。
四是認真抓好稅收法制宣傳教育的檢查驗收。要利用明年“四五”普法規(guī)劃檢查驗收的有利契機,把稅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宣傳的檢查驗收,作為“四五”普法教育驗收的一項重要內容,以推進稅收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深入開展,擴大稅收法制宣傳教育的影響。
四、 切實加強對稅收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保證稅收法制宣傳教育的順利進行
要在近年來稅收法制宣傳教育的基礎上,切實加強對稅收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把稅法宣傳作為全面普法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提上更加重要的議事日程,納入工作計劃,進行統(tǒng)籌部署和安排;要把加強稅法宣傳工作,提高公民依法納稅意識,作為促進經濟社會協(xié)調發(fā)展的重要手段,抓緊抓好,抓出實效。同時,積極爭取各級黨委、政府對稅法宣傳的重視,建立健全考核驗收的制度和標準,及時進行督促和檢查,確保稅法宣傳工作落到實處。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稅務機關,要對稅法宣傳教育過程中形成的好的經驗和做法,及時進行宣傳報道和總結。對工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及時向司法部、國家稅務總局反映,積極加以整改。
司法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00四年八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