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法院: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人員:劉紅波 王晗莉王翠
案號:(2017)浙06民轄終565號
案件類型:民事 裁定
審判日期:2017-12-11
案由:知識產權與競爭糾紛
審理經過
上訴人廣州市番禺區(qū)南村越彩服裝輔料廠因與被上訴人浙江瓦欄文化創(chuàng)意有限公司知識產權與競爭糾紛一案,不服紹興市柯橋區(qū)人民法院(2017)浙0603民初8589號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訴。
上訴人上訴稱,第一,被上訴人根據網站網頁設計特點以主張上訴人存在著作權侵權行為,并在訴狀中要求賦予其著作權法保護,本案案由應為侵害著作權糾紛。第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對網絡著作權糾紛案的審理作司法解釋》第一條規(guī)定:“網絡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上訴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絡服務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上訴人住所地的,被上訴人發(fā)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北簧显V人主張上訴人存在網站著作權侵權,但是被上訴人主張屬于上訴人網站的網絡服務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均在廣州,上訴人的住所地也在廣州番禺,同時根據被上訴人提供的公證書顯示其發(fā)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也不在紹興市柯橋區(qū),因此法院無管轄權。第三,紹興市柯橋區(qū)人民法院不屬于“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具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廣州市番禺區(qū)人民法院屬于“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具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因此本案不屬于法院管轄的范圍。故請求撤銷一審裁定,將本案移送至廣州市番禺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本院認為
本院經審查認為,本案系知識產權與競爭糾紛?!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信息網絡侵權行為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等信息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fā)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同意指定杭州市西湖區(qū)等九個基層人民法院審理部分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的批復》,自2008年7月1日起,柯橋區(qū)人民法院為審理發(fā)生在所轄區(qū)內除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糾紛及馳名商標認定案件之外的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的第一審法院。本案中,被侵權人住所地位于紹興市柯橋區(qū),屬于一審法院轄區(qū)。故一審法院對本案依法具有管轄權。其裁定駁回上訴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申請并無不當。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七十一條規(guī)定,裁定如下:
裁判結果
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審判人員
審 判 長 劉紅波
審 判 員 王晗莉
審 判 員 王 翠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 杜奕靈
書 記 員 何玉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