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公安部
發(fā)文日期1996年02月14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施行日期1996年02月14日
效力級別部門行政許可批復
(1996年2月14日)
河北省公安廳:
你廳《關于對撥打國際色情電話行為如何定性處理的請示》(冀公治〔1995〕284號)收悉?,F(xiàn)批復如下:
對盜用他人或單位電話打境外色情電話的以盜竊論處,構成犯罪的,依照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按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處罰。對聚眾撥打收聽境外色情電話,錄制并傳播色情電話內容,教唆他人撥打色情電話,傳播色情電話號碼的,以傳播淫穢物品論處,情節(jié)較輕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使用自己的電話打境外色情電話,尚不需要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訓誡或者所在單位、街道給予批評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