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務院辦公廳
發(fā)文日期1987年06月09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國辦函〔1987〕33號
施行日期1987年06月09日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guī)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你廳一九八七年五月十四日《關于設立寧波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的函》收悉。經研究,同意寧波市人民政府在浙江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內設立一個辦事機構,編制不超過七人。其具體事宜,可與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商定。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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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寧波市人民政府設立駐京機構的批復
來源: m.03j9n.cn 日期:2024-03-08 閱讀:次
發(fā)文機關國務院辦公廳 發(fā)文日期1987年06月09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國辦函〔1987〕33號 施行日期1987年06月09日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guī)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你廳一九八七年五月十四日《關于設立寧波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的函》收悉。經研究,同意寧波市人民政府在浙江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內設立一個辦事機構,編制不超過七人。其具體事宜,可與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商定。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七年六月九日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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