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務院辦公廳
發(fā)文日期2019年04月03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國辦函〔2019〕35號
施行日期2019年04月03日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guī)范性文件
人民銀行:
你行《關于任免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的請示》(銀發(fā)〔2019〕77號)收悉。經國務院同意,現就調整貨幣政策委員會組成人員通知如下:
同意易會滿擔任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劉士余不再擔任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職務。
國務院辦公廳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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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來源: m.03j9n.cn 日期:2024-03-14 閱讀:次
發(fā)文機關國務院辦公廳 發(fā)文日期2019年04月03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國辦函〔2019〕35號 施行日期2019年04月03日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guī)范性文件 人民銀行: 你行《關于任免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的請示》(銀發(fā)〔2019〕77號)收悉。經國務院同意,現就調整貨幣政策委員會組成人員通知如下: 同意易會滿擔任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劉士余不再擔任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職務。 國務院辦公廳 2019年4月3日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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