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務院
發(fā)文日期1990年08月25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施行日期1990年08月25日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guī)范性文件
國務院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辦公室,是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工作的行政機構,具有規(guī)定職責范圍內的行政立法、執(zhí)法權。地方各級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辦公室,是本級政府負責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工作的行政機構,具有規(guī)定職責范圍內的行政執(zhí)法權。為了使各級大檢查辦公室的各項工作逐步納入制度化、規(guī)范化的軌道,確保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任務的順利完成,現對各級大檢查辦公室的工作程序作如下規(guī)定:
一、 各級大檢查辦公室的具體職責
根據近幾年國務院關于開展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通知的精神和各地區(qū)、各部門的工作實踐,各級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推動每年一次的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工作;
(二)有重點、有選擇地開展經常性檢查工作;
(三)查處群眾舉報的違反財經法紀的問題;
(四)根據國家現行的財經法規(guī)處理查出的各種違反財經法紀的問題;
(五)針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提出整改建制的意見和建議;
(六)開展維護財經法紀的宣傳教育工作,揭露嚴重違反財經法紀行為,表彰遵紀守法單位和大檢查工作中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七)搞好同大檢查有關的各個部門的協調配合工作;
(八)加強辦公室的自身建設,逐步做到檢查工作的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為有利于履行上述職責,各級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辦公室除了平時必須有固定的機構、固定的人員外,在大檢查期間,還要從財政、稅務、審計、物價等部門抽調一些業(yè)務骨干參加對違紀問題的核實定案工作。各級大檢查辦公室不僅要配備負責日常工作的主任或副主任,還應請財政、稅務、審計、物價等部門的負責人兼任主任或副主任,以便協調各方面的工作。
二、 制訂開展大檢查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
各級大檢查辦公室應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的通知和國務院大檢查辦公室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開展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的具體實施方案,經同級政府的大檢查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后,付諸實施,并報上一級大檢查辦公室備案。實施方案中應包括宣傳發(fā)動、單位自查、重點檢查和總結整改四個階段,以及加強組織領導、組建工作組和檢查組等方面的內容和要求。
三、 組織推動自查工作
各級大檢查辦公室應根據國家開展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自查工作的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推動企業(yè)和單位認真搞好自查工作。主要包括:
(一)通過召開會議和各種新聞媒介,廣泛深入地宣傳大檢查的各項政策和有關規(guī)定,認真做好思想發(fā)動和輿論宣傳工作。
(二)制定和頒發(fā)自查提綱,做好自查輔導工作,促進企業(yè)和單位積極主動地檢查、糾正各種違反財經法紀問題。
(三)印發(fā)自查報告表(表式一),督促企業(yè)和單位在規(guī)定期限內填列上報,自查面要達到100%。
(四)認真審查、分析自查報告表,對自查不力的企業(yè)和單位,責成其重新自查,以確保自查質量,嚴防走過場。
四、 組織力量開展重點檢查
各級大檢查辦公室應根據國家開展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重點檢查的規(guī)定和要求,制定開展重點檢查的具體規(guī)劃,確保重點檢查工作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
(一)確定重點檢查名單。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通知規(guī)定的范圍、重點和內容,排出重點檢查單位的名單。重點檢查單位的名單,由本級大檢查辦公室確定;上級委托下級大檢查辦公室檢查的單位名單,由上級大檢查辦公室批準下達。
(二)組建、培訓檢查組。重點檢查單位的名單確定后,各級大檢查辦公室應從有關部門和單位抽調政治業(yè)務素質較好的干部組成檢查組。進點前要對檢查組成員進行短期培訓,傳授檢查方法,提高政策業(yè)務水平。
(三)通知被查單位。各級大檢查辦公室在檢查組進點以前,應將檢查組成員和進點時間等通知被查單位。受上級大檢查辦公室委托檢查的單位,由受托檢查的大檢查辦公室負責通知。
五、 進 點 檢 查
(一)檢查組進點時,應持本級大檢查辦公室的介紹信。委托檢查的單位,應持委托檢查的大檢查辦公室的介紹信。
(二)檢查組進點后,要認真聽取被查單位的自查工作情況匯報,并了解同檢查有關的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等情況。
(三)檢查人員有權要求被查單位提供與檢查工作有關的憑證、帳冊、報表和其他資料,有權向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如有必要,檢查人員也可對原始憑證和有關文件、資料進行復印、復制或現場拍照,并要求有關單位簽證。
(四)對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情況和問題,要逐項查證核實,做出詳細準確的檢查工作紀錄。檢查結束后,移交組織檢查的大檢查辦公室保存。
六、 提出檢查報告
對檢查中查出的違紀問題,檢查組要同被查單位逐項核實,充分聽取被查單位的意見,并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寫出重點檢查報告(表式二),附上必要的查證材料,經檢查組組長簽章和被查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送組織檢查的大檢查辦公室審查。
七、 審定重點檢查報告,作出處理決定
各級大檢查辦公室對檢查組的重點檢查報告,應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guī),認真進行審查,逐項核實定案,提出處理意見,在商有關部門后,向被查單位發(fā)出《違紀問題處理決定》(表式三)。如有必要,《違紀問題處理決定》也可會簽有關部門或會同有關部門聯合發(fā)出。
《違紀問題處理決定》應包括以下內容:違紀事實和金額、問題性質、處理依據、給予何種處罰,應交違紀金額和罰款,上交期限和交款方式等。
在查出的違紀問題中,涉及需要追究被查單位領導人和直接責任人黨紀、政紀和刑事責任的,應單獨行文,連同有關資料分別移交紀檢、監(jiān)察、司法機關查處。
八、 建立大檢查檔案
各級大檢查辦公室要將已結案的大檢查全部案卷材料,整理成冊,列出卷目,分部門、各單位建立檢查檔案,按文書檔案管理的要求存檔備查。
九、 總結整改,評比表彰
各級大檢查辦公室在大檢查基本結束以后,都要寫出大檢查工作總結;都要針對大檢查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提出整改建制的意見和建議,分別提請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或上級機關考慮采納;都要從參加大檢查工作的成員中選出一批表現突出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和遵紀守法戶進行表彰。
附件:表式一《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自查報告表》(略)
表式二《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重點檢查報告》(略)
表式三《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違紀問題處理決定》(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