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qū)人民法院就原告康某訴被告胡某離婚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 [(2025) 皖 0104 民初 22459 號],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依法駁回了原告康某的離婚訴訟請求。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孫若男律師作為被告胡某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全程參與案件審理,為當事人提供專業(yè)法律服務,助力維護家庭完整。
金某與蔣某于 2005 年經人介紹相識,2008 年登記結婚,婚后育有兩名女兒蔣某1、蔣某2。結婚初期雙方感情尚可,后因性格差異、生活瑣事頻繁爭吵,金某遂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訴至法院,請求判決離婚,并主張由其撫養(yǎng)兩名婚生女、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庭審中,原告金某陳述雙方自 2022 年起分居,夫妻關系名存實亡,且孩子長期由其照顧,隨其生活更利于成長;被告蔣某則辯稱,雙方并無根本性矛盾,僅因工作出差較多導致相處減少,并非實質分居,且其一直承擔家庭開支、支付房租,愿意積極改正自身缺點,修復夫妻關系,共同撫育孩子成長。
法院經審理查明,原、被告系自由戀愛、自主結合,擁有十余年婚姻基礎和兩個未成年子女。雙方雖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但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實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被告明確表示愿意加強溝通、互諒互讓,夫妻感情尚有和好可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guī)定,法院最終判決駁回原告金某的離婚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 200 元由原告承擔。
孫若男律師表示,離婚案件中,法院始終以 “維護家庭穩(wěn)定、保障子女權益” 為核心考量,并非只要起訴就必然判離。本案中,被告積極修復婚姻的態(tài)度,以及雙方仍有感情基礎、子女需要完整家庭照料的現實,均成為法院認定感情未破裂的關鍵依據。律師在代理此類案件時,不僅會依法維護當事人財產權益,更會積極引導雙方理性溝通,盡可能以調解或修復的方式化解矛盾,減少婚姻糾紛對家庭成員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傷害。
孫若男深耕婚姻家事領域多年,在處理離婚糾紛、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等案件中積累了豐富經驗,能夠為當事人提供精準的法律分析與務實的解決方案,既尊重當事人解除婚姻的意愿,也積極推動矛盾的和平化解,切實維護家庭與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
附:判決書原文(節(jié)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