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法院: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號:(2019)吉07刑轄31號
案件類型:刑事
案由:徇私枉法罪
裁判日期:2019-08-23
案件描述
吉林省長嶺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崔冬芳犯徇私枉法罪一案。本院經審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決定如下:
裁判結果
指定吉林省長嶺縣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審程序對該案進行審判。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 網站首頁 律師查詢 法規(guī)查詢 | 登錄/免費注冊 合肥律師招聘 關于我們 |
![]() |
|
| 當前位置: 網站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案例 » 正文 |
|
(2019)吉07刑轄31號徇私枉法罪指定管轄決定書
來源: 中國裁判文書網 日期:2020-07-27 閱讀:次
審理法院: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號:(2019)吉07刑轄31號 案件類型:刑事 案由:徇私枉法罪 裁判日期:2019-08-23 案件描述 吉林省長嶺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崔冬芳犯徇私枉法罪一案。本院經審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決定如下: 裁判結果 指定吉林省長嶺縣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審程序對該案進行審判。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免責聲明
相關閱讀
|
|
|
訴訟費用 | 誠聘英才 | 法律聲明 | 投訴建議 | 關于我們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金亞太律所 電話: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備1200173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