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詐騙
案??號 (2020)京0116刑初152號
北京市懷柔區(qū)人民檢察院以京懷檢一部刑訴〔2020〕140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呂某某犯詐騙罪,于2020年9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于當日立案。2020年10月16日公訴機關以京懷檢一部刑變訴〔2020〕2號變更起訴決定書變更指控事實,本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北京市懷柔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王文文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呂某某到庭參加訴訟?,F(xiàn)已審理終結。
北京市懷柔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
一、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被告人呂某某隱瞞負擔超出自身償還能力的高額債務的真相,虛構與他人倒賣鋼材的事實,以借款為由,騙取被害人劉某1人民幣3896146元,后用于償還個人債務。
二、2020年1月16日,被告人呂某某隱瞞負擔超出自身償還能力的高額債務的真相,以借款為由,騙取被害人董某人民幣300000元,后用于償還個人債務。
三、2020年1月17日、1月18日,被告人呂某某隱瞞負擔超出自身償還能力的高額債務的真相,以借款并承諾按時返本付息為由,騙取被害人陳某1人民幣450000元,后用于償還個人債務。
四、2020年1月22日,被告人呂某某隱瞞負擔超出自身償還能力的高額債務的真相,以借款并承諾按時返本付息為由,騙取被害人陳某2人民幣2150000元,后用于償還個人債務。
五、2020年1月23日,被告人呂某某隱瞞負擔超出自身償還能力的高額債務的事實,以給工人發(fā)工資為由,騙取被害人喬某人民幣50000元,后用于消費及償還個人債務。
故被告人呂某某共實施詐騙行為5起,犯罪數(shù)額共計人民幣6846146元。
被告人呂某某于2020年4月15日被民警抓獲到案,后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房產2套已查封。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呂某某犯詐騙罪,建議對其在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幅度內判處刑罰,并處罰金,剝奪政治權利。被告人呂某某對指控的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無異議且簽字具結。
上述事實,被告人呂某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且有被告人呂某某的供述,被害人劉某1、董某、陳某1、陳某2、喬某的陳述,證人李某、楊某1、楊某2、楊某3、劉某2、龔某、馬某、張某、胡某、楊某4、鄭某的證言,微信支付交易明細證明、微信轉賬截圖、微信聊天截圖、銀行賬戶交易明細、歷史明細交易清單、銀行流水、銀行業(yè)務委托書截圖、開戶信息、借條復印件、交易明細截圖、銀行憑證、對賬單、通話內容、查封決定書、不動產登記、查封清單、協(xié)助查封通知書、查詢財產通知書等,辨認筆錄、扣押筆錄、扣押決定書、扣押清單,司法鑒定意見書,離婚證及協(xié)議書、情況說明,受案登記表、到案經過、身份材料、前科劣跡查詢材料等證據證實在案,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呂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且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律,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北京市懷柔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應予采納。鑒于被告人呂某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故決定對其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根據本案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jié)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六十一條、第六十四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呂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罰金人民幣十三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監(jiān)視居住的,監(jiān)視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4月29日起至2033年4月20日止。其中羈押1日已折抵刑期1日,指定居所監(jiān)視居住13日已折抵刑期7日;罰金限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繳納。)
二、責令被告人呂某某退賠給被害人劉某1人民幣三百八十九萬六千一百四十六元,退賠給被害人董某人民幣三十萬元,退賠給被害人陳某1人民幣四十五萬元,退賠給被害人陳某2人民幣二百一十五萬元,退賠給被害人喬某人民幣五萬元。
三、在案查封的被告人呂某某(北京市密云區(qū)檀城西區(qū)5號樓3單元202)名下的房產依法處理,執(zhí)行本判決第二項內容;查封的鄭某(北京市密云區(qū)北源里9號樓3單元101)名下的房產及扣押的手機一部,退回北京市懷柔區(qū)人民檢察院。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審 判 長 趙守紅
人民陪審員 姜學國
人民陪審員 劉江山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書 記 員 盧 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