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公安部
發(fā)文日期1990年03月06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90]公交管第20號
施行日期1990年03月06日
效力級別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
吉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
你局李文林同志2月24日來電話,提出你省在中蘇、中朝邊境地區(qū)六個管理入出境車輛的交通檢查機構的名稱需要明確的問題。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各邊防陸路口岸附近設置的交通檢查機構,主要是對入出境車輛及駕駛人員進行檢查與登記,審驗駕駛員資格,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維持交通秩序,糾正交通違章。因此,設在口岸的交通管理機構應統稱為“××省××××公安交通檢查站”。
特此函告。
1990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