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務院,中央軍委
發(fā)文日期2001年08月16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國函〔2001〕89號
施行日期2001年08月16日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guī)范性文件
公安部:
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授予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基礎部副政治委員王伊麗武警大校警銜、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基礎部副主任李佑標武警上校警銜、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消防工程系教學辦公室主任張軍武警上校警銜、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消防工程系教授李建華武警專業(yè)技術上校警銜。
國 務 院 總 理 朱镕基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二〇〇一年八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