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全國人大常委會
【發(fā)布日期】 1983.03.05
【實施日期】 1983.03.05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
臺灣省出席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協(xié)商選舉方案
(1983年3月5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準)
根據五屆人大五次會議關于六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議和楊尚昆副委員長的說明,臺灣省暫時選舉六屆全國人大代表十三名,由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人民解放軍的臺灣省籍同胞中選出;選舉辦法是,由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人民解放軍的臺灣省籍同胞派代表來北京協(xié)商選舉產生。
全國二十九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中央黨政軍機關中,現(xiàn)有臺灣省籍同胞近二萬二千人。參加協(xié)商的代表確定為一百名左右。根據臺灣省籍同胞(包括各地駐軍中的臺灣省籍同胞)的分布情況,分別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大常委會負責組織協(xié)商選派(分配方案附后)。
協(xié)商選舉會議于四月十日左右在北京召開,會期約一周。
協(xié)商選舉臺灣省出席六屆全國人大代表,要發(fā)揚民主,醞釀候選人時要考慮到各方面的優(yōu)秀人物和代表人物,同時要適當注意到中青年、婦女、少數(shù)民族等方面的比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guī)定,選舉采用差額選舉辦法和無記名投票的方法。
協(xié)商選舉會議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林麗韞委員負責召集。協(xié)商選舉的具體工作,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辦理。
附: 臺灣省出席六屆全國人大代表協(xié)商選舉會議代表分配方案
臺灣省籍 來京 參加
單位 同胞人數(shù) 協(xié)商代表數(shù)
北京市 ?。罚矗埂 。?br/>天津市 671 ?。?br/>河北省 ?。常梗薄 。?br/>山西省 113 ?。?br/>內蒙古自治區(qū) 134 ?。?br/>遼寧省 730 ?。?br/>吉林省 250 ?。?br/>黑龍江省 280 ?。?br/>上海市 1553 ?。?br/>江蘇省 ?。保玻担丁 。?br/>浙江省 ?。担玻怠 。?br/>安徽省 ?。担保贰 。?br/>福建省 7357 ?。保?br/>江西省 ?。福保病 。?br/>山東省 ?。常保薄 。?br/>河南省 ?。常罚础 。?br/>湖北省 ?。矗担础 。?br/>湖南省 ?。矗玻贰 。?br/>廣東省 2784 ?。保?br/>廣西壯族自治區(qū) 209 ?。?br/>四川省 ?。担玻础 。?br/>貴州省 153 ?。?br/>云南省 ?。玻罚病 。?br/>西藏自治區(qū) ?。丁 。?br/>陜西省 ?。保保啊 。?br/>甘肅省 ?。梗啊 。?br/>青海省 ?。福啊 。?br/>寧夏回族自治區(qū) ?。玻埂 。?br/>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保矗啊 。?br/>中直機關 ?。保常埂 。?br/>國家機關 ?。玻玻怠 。?br/>解放軍各總部 ?。保叮啊 。?br/>總計 ?。玻保福玻怠 。保埃?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