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全國人大常委會
【發(fā)布日期】 1983.09.02
【實施日期】 1983.09.02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對職工退休退職辦法進行部分修改和補充的決定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通過)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對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準的《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部分規(guī)定作一些必要的修改和補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