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鋒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7)粵03刑初269號
2017年06月21日
案件概述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以深檢刑訴[2017]219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林某鋒犯非法買賣、走私制毒物品罪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吳亮星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林某鋒及其辯護人薛某到庭參加訴訟?,F(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控辯方主張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6年11月2日,被告人林某鋒以36000元的價格向犯罪嫌疑人余某1(另案處理)購買了6公斤多麻黃堿,當晚,林某鋒在其住處福州市福清市中聯(lián)天御10棟1112房,與犯罪嫌疑人江某(另案處理)一起拆開玩具象棋,將購買來的麻黃堿藏匿于象棋內(nèi)。2016年11月3日,林某鋒通過中通快遞公司將該批麻黃堿發(fā)往深圳市龍華區(qū)世爾國際物流公司,并通過世爾國際物流公司發(fā)快遞給澳洲的同學薛兵。幾天后獲取了利潤。11月7日,該郵件到達寶安區(qū)福永街道福圍西街37號深圳順成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時,被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并向公安機關(guān)舉報,民警接到舉報后當場從象棋里查獲疑似麻黃堿一批(共凈重6256.92克,經(jīng)抽樣鑒定含有麻黃堿成份),后經(jīng)偵查,民警于2016年11月9日在福建省福清市中聯(lián)天御1112房將被告人林某鋒抓獲,并在房間繳獲尚未寄出的疑似麻黃堿一批(共凈重152.2克,經(jīng)鑒定含有麻黃堿成份),隨后抓獲江某。在被告人林某鋒的指認下,民警在福清市港頭鎮(zhèn)蘆花村將犯罪嫌疑人余某1抓獲,當場繳獲疑似麻黃堿一批(共凈重27427.19克,經(jīng)抽樣鑒定含有麻黃堿成份)。
公訴機關(guān)為證實指控的事實,當庭宣讀和出示了:1.物證:查獲的麻黃堿、電子秤、象棋、手機、銀行卡等;2.書證:涉案郵件的快遞單、發(fā)票、相關(guān)銀行轉(zhuǎn)賬明細、手機轉(zhuǎn)賬截圖、通話清單、戶籍證明等;3.證人證言:證人梁某1、柯某1、馬某1、翁某1,同案人江某某等人的證言;4.被告人的供述與辯解:被告人林某鋒的供述與辯解;5.鑒定意見:涉案麻黃堿的鑒定意見等;6.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查獲麻黃堿現(xiàn)場的勘驗檢查筆錄、現(xiàn)場形成的照片等;7.視聽資料、電子數(shù)據(jù):查獲、稱量麻黃堿錄像、審訊同步錄音錄像等。公訴機關(guān)認為被告人林某鋒非法買賣、走私制毒物品,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五十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買賣、走私制毒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被告人林某鋒認罪,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其辯護人提出如下辯護意見:1、林某鋒具有立功表現(xiàn)。林某鋒被抓獲后,在公安機關(guān)未掌握余某1犯罪線索的情況下,主動提供余某1的家庭住址,積極帶領(lǐng)辦案民警到余某1家將余某1抓獲,從而將余某1的其他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的犯罪事實得以查清,并查獲余某1重達27427.19克麻黃堿,客觀上阻止了上述制毒物品流入社會,大大減少了社會還。故林某鋒對公安機關(guān)抓獲余某1及查清余某1的其他犯罪事實,功不可沒。應認定林某鋒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2、林某鋒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tài)度好,依法可從輕處罰。綜上,林某鋒非法買賣制毒物品麻黃堿數(shù)量為6256.92克,未寄出數(shù)量為152.2克,屬情節(jié)較輕,故請求法庭綜合林某鋒上述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jié),建議對林某鋒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內(nèi)量刑,以體現(xiàn)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一審法院查明
經(jīng)審理查明,2016年11月2日,被告人林某鋒以36000元的價格向犯罪嫌疑人余某1(另案處理)購買了6公斤多麻黃堿,當晚,林某鋒在其住處福州市福清市中聯(lián)天御XX棟XX房,與犯罪嫌疑人江某(另案處理)一起拆開玩具象棋,將購買來的麻黃堿藏匿于象棋內(nèi)。2016年11月3日,林某鋒通過中通快遞公司將該批麻黃堿發(fā)往深圳市龍華區(qū)世爾國際物流公司,并通過世爾國際物流公司發(fā)快遞給澳洲的同學“薛兵”(具體情況不詳,在逃)。幾天后獲取了利潤。11月7日,該郵件到達深圳市寶安區(qū)福永街道福圍西街37號深圳順成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時,被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并向公安機關(guān)舉報。民警接到舉報后當場從象棋里查獲疑似麻黃堿一批(共凈重6256.92克,經(jīng)鑒定含有麻黃堿成份)。后經(jīng)偵查,民警于2016年11月9日在福建省福清市中聯(lián)天御1112房將被告人林某鋒抓獲,并在房間繳獲尚未寄出的疑似麻黃堿一批(共凈重152.2克,經(jīng)鑒定含有麻黃堿成份),隨后抓獲了江某。在被告人林某鋒的指認下,民警在福清市港頭鎮(zhèn)蘆花村將犯罪嫌疑人余某1抓獲,當場繳獲疑似麻黃堿一批(共凈重27427.19克,經(jīng)鑒定含有麻黃堿成份)。
上述事實,被告人林某鋒沒有異議,并有公訴機關(guān)提交并經(jīng)法庭質(zhì)證、認證的下列證據(jù)予以證明:
(一)物證
1、受案登記表、立案決定書,證實:2016年11月7日17時51分許,鳳凰派出所接到柯某2報案,稱其和同事在物流公司的貨物中發(fā)現(xiàn)疑似毒品。民警接報后立即趕至現(xiàn)場,從貨物中發(fā)現(xiàn)制毒原料麻黃堿。11月8日,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決定立案偵查。
2、提取筆錄、扣押筆錄、取樣筆錄、取樣筆錄附表、稱量筆錄、扣押決定書、象棋照片等,證實:舉報人柯某2、梁某2發(fā)現(xiàn)包裹中疑似毒品后,公安機關(guān)到現(xiàn)場查獲了藏匿有麻黃堿的中國象棋及其包裝、疑似毒品并進行現(xiàn)場稱量,從柯某2、梁某2處扣押,提取和取樣,涉案象棋與發(fā)現(xiàn)的毒品經(jīng)過由發(fā)現(xiàn)人梁某2及被告人林某鋒和江某指認確認。
3、貨運單據(jù)、運單、發(fā)票等,證實:涉案包裹擬從福建省福清市郵寄到深圳世爾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再通過順成公司發(fā)往境外(澳大利亞)。相關(guān)票據(jù)經(jīng)過舉報人柯某2的指認確認,快遞員翁某2的指認確認。
4、提取筆錄、扣押清單、稱量筆錄、扣押決定書、扣押清單、照片,證實:在林某鋒的家中查獲、提取麻黃堿一包,稱重為152.20克,并經(jīng)過林某鋒的指認確認。
5、扣押決定書、扣押清單,證實:在林某鋒的家中扣押大象棋6盒,小象棋12盒??垩禾O果6Plus手機一部,工商銀行卡一張。象棋類型與快遞公司查獲的象棋類型一致,并經(jīng)林某鋒的辨認確認。
6、扣押決定書、扣押清單、提取筆錄、扣押筆錄、稱量筆錄、取樣筆錄、麻黃堿照片、電子秤1臺,證實:在余某1的住處查獲、提取到麻黃堿一批,共28包,稱重為27427.19克??垩篛PPO手機一部,中國銀行卡一張,稱重器一臺。經(jīng)過余某1的指認確認。
7、扣押決定書、扣押清單、扣押筆錄、手機照片、發(fā)還清單,證實:扣押江某蘋果6S手機一部,經(jīng)其辨認確認,對其采取取保候?qū)弿娭拼胧┖蟀l(fā)還給其本人。
8、被告人林某鋒接受轉(zhuǎn)賬的信息、手機微信轉(zhuǎn)賬給余某1的轉(zhuǎn)賬記錄截圖,證實11月9日轉(zhuǎn)賬給余某14萬元人民幣,并經(jīng)過林某鋒、余某1的指認確認。
9、被告人林某鋒的工行卡交易記錄,顯示:11月8日收入10.4萬元,轉(zhuǎn)出5萬元,11月9日轉(zhuǎn)出4萬元。
10、抓獲經(jīng)過,證實:2016年11月7日下午17時51分,派出所接到柯某2的報警,11月9日上午11時許,將被告人林某鋒抓獲歸案;隨后,又抓獲江某。11月9日20時許,根據(jù)林某鋒提供的線索,民警將余某1抓獲歸案。11月10日,將三人帶回鳳凰派出所。
11、深圳市公安局疑似毒品收條,證實毒品毛重分別為7021.4克、30425克。
12、福清市港頭派出所、陽下派出所分別出具的林某鋒、余某1、江某的戶籍證明,以及深圳市公安局鳳凰派出所對3名被告人違法犯罪經(jīng)歷查詢情況說明,證實:林某鋒等3人的身份,及三人均無前科。
13、移送案件報告書、移送案件通知書,證實: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將犯罪嫌疑人余某1案移送至福清市公安局另案處理。
14、本案的破案報告,證實本案偵破的相關(guān)情況。
(二)證人證言
1、證人柯某2的證言,我是順成國際貨運代理公司的法人代表,11月7日下午,我和同事梁某2在檢查一批從深圳世爾國際貨運代理公司發(fā)過來的貨物的時候,發(fā)現(xiàn)有幾盒玩具象棋,象棋包裝不是很緊湊,感覺有問題,梁某2現(xiàn)場打開這些玩具象棋,發(fā)現(xiàn)里面有白色的固體晶體,當時我懷疑是冰毒,然后就打電話報警了。這個貨物是從深圳市世爾國際貨運代理公司發(fā)過來的,發(fā)貨人叫王某,是發(fā)往澳大利亞的。
2、證人梁某2的證言與證人柯某2的證言基本一致。
3、證人馬某2的證言,我是世爾國際貨運代理公司的員工,11月3日我通過微信平臺接受一個微信號×××名稱是(世態(tài)炎涼!澳大利亞)的人說要發(fā)貨到澳大利亞,然后對方就發(fā)了以個中通快遞的單號7XXX給我,讓我收到后轉(zhuǎn)發(fā)到澳大利亞。我收到快遞后,對方又用另一個微信號跟我聯(lián)系,然后我再將那批玩具貨物轉(zhuǎn)運到順成物流公司發(fā)貨到澳大利亞。2016年11月7日21時46分收到對方用支付寶支付的226.7元給我們公司。
4、證人翁某2證言,我是中通快遞公司港頭鎮(zhèn)負責人,2016年11月3日,接到一個叫林某鋒的男子郵寄玩具到深圳龍華街道的世爾國際物流。是他本人拿貨物過來的,我們要求他打開看,當時就看見是玩具,并且他也說是玩具,于是就讓他發(fā)貨了。貨當天就發(fā)走了。
(三)另案處理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1、江某的供述,我和林某鋒是朋友,我和他經(jīng)常去夜場玩,就認識了。2016年11月份的一天晚上,我和林某鋒在外面玩,后來我去了他住的地方睡覺。一直睡覺到第二天下午19時許,醒來后,林某鋒拿出一個大的塑料袋,里邊裝了一些白色的粉末狀晶體,他把這些東西倒進一個儲物箱里,并拿出一些玩具象棋,叫我把這些白色的粉末裝進這些玩具象棋里,我就照著做了。我先把象棋掰開,把這些東西裝進去,我裝了五六個,我女朋友打電話給我,我就走了。11月9日下午林某鋒打電話叫我去他家,我到了后,民警就把我抓了。
林某鋒說這些白色粉末晶體是制作西藥的原材料,他沒有說為什么要裝到象棋里,裝好后我就給了林某鋒,當時好像還有一個男的在場,他在邊上玩。我不認識這個男的。
我就裝了這一次,裝了六七個象棋,我不知道林某鋒裝這個做什么用,我也不知道這些東西是從哪里來的,我自己不吸毒。我不知道這個粉末是麻黃堿,我裝的時候問過他是什么東西,他說你不用管。我當時是有點懷疑,我一直在想為什么要裝進象棋里,我又不敢問他,就幫他做了,當時我覺得奇怪,裝進去后還要費力的把兩半象棋扭在一起是為什么什么,我覺得這個白色的東西肯定不是好東西,我裝了六七個之后,我女朋友打電話給我,我就走了。我?guī)退且驗槲以诰瓢捎龅剿臅r候,他會叫我一起玩,他比較有錢,我指望他能介紹工作給我,我自己也有點貪心,想靠他介紹工作賺大錢。
辨認筆錄,江某辨認出林某鋒。
2、余某1的供述,我和林某鋒平時一起玩,他有時會找我買一些麻黃堿,最近一次是在2016年11月2日晚上21時許,他打電話給我,說要6公斤的麻黃堿,每公斤6000元,共計3.6萬元,他說先欠賬,有錢再給我,還叫我拿到他的住處。我就在家用塑料包裝好后,送到了他的房間,我就走了。
11月9日下午,林某鋒打電話給我,說要再買5公斤的麻黃堿,我叫他晚一點來,到了晚上,他打電話給我,我讓他直接到我住處拿貨,過了半個小時,就有民警過來把我抓了,在我房間搜出了25公斤的麻黃堿。
他向我買的麻黃堿就是白色的晶體。他是11月8日微信轉(zhuǎn)賬給我了4萬元,3.6萬元是購買麻黃堿的,4000是他之前借我的錢。
我的麻黃堿是我在網(wǎng)上購買的,電話是XXX。我共購買過兩次麻黃堿,第一次買了10公斤,第二次買了25公斤,我是轉(zhuǎn)賣的。我知道麻黃堿是禁藥。我買了兩次麻黃堿,第一次是7月份,我買了6、7公斤的,我給了對方2萬元,存放在家里。第二次是11月1日,對方又打電話給我,說賣給我25公斤,我就給了8萬元現(xiàn)金給對方。
我在第一次購買后,就找到了朋友林某鋒,讓他幫我將那些麻黃堿出售,他就答應了。我第一次交給是賣給了林某鋒3、4公斤,他給了我現(xiàn)金2萬元。第二次就是11月2日購買了六七公斤,給了我4萬元人民幣。
公安在我家里搜到了8個包裝的麻黃堿,還有20個包裝是和公安機關(guān)一起包裝的,一共有28個包裝,稱過重量了,是27427.19克,我對稱重過程沒有異議。我的麻黃堿只是賣給了林某鋒,沒有賣給其他人,剩余的我也準備賣給他。我不知道麻黃堿可以制造毒品。
辨認筆錄,余某1辨認出了林某鋒就是向自己購買麻黃堿的人。
(四)被告人林某鋒的供述和辯解
我曾因為吸毒,2013年在福清市被行政拘留15天。
我的一個小學同學薛冰,他后來去了澳洲留學,我和他在微信上聊天的時候,他叫我?guī)退乙恍┞辄S堿郵寄到澳洲去,我?guī)退倪^去一次就會給我2萬元的好處費。我和余某1是朋友,有一次我跟余某1說過這個事情,余某1說他有麻黃堿。2016年11月2日晚上21時許,我打電話給余某1說要從他那里買6公斤的麻黃堿,并讓他送到我的住處,說好價格是6000元一公斤,一共36000元,這個錢等我同學從澳洲打款過來后就給他,他也同意了。
當天晚上,余某1就帶著6公斤的麻黃堿來到我的住處,將麻黃堿交給我他就走了。之后,我同學讓我把麻黃堿分別裝到玩具象棋里邊再郵寄。當天晚上,我把這些麻黃堿就裝到之前已經(jīng)買好的玩具象棋里,我記得總共裝了3盒大的象棋,14盒小的象棋。我還叫了一個叫小輝的朋友幫我一起裝。
11月3日,我按照同學的指示,就到蘆華中通物流公司那里先把這批麻黃堿郵寄到深圳市龍華新區(qū)的世爾國際物流公司,然后再聯(lián)系世爾物流公司讓他們把貨郵寄到澳洲指定的地方。11月8日下午15時許,我同學往我的工商銀行卡里打了5萬元后,我就轉(zhuǎn)了4萬元給余某1,包括3.6萬元購買麻黃堿的錢和我之前從他那里借的4000元。11月9日上午,我在住處睡覺,就有警察過來了,從我房間搜出了裝麻黃堿的玩具象棋和儲物箱。我在民警的安排下,以需要再次購買麻黃堿的名義聯(lián)系余某1,并順利將其抓獲。
我總共賺了14000元,就做了這一次。我從福建郵寄到深圳花費50多元,從深圳郵寄到澳洲要七八百元,這些錢都是我支付的。我有吸食冰毒。
當天晚上小輝和我一起玩,他來到我的住處,我就叫他幫我把玩具象棋里邊的磁鐵拿出來,然后我就把這些麻黃堿裝進去。
小輝也被民警抓了,他打包裝我沒有給他好處,只是平時我去哪里吃喝的時候我就帶他去,所以他也愿意幫忙。我沒有見過他吸食毒品。我知道麻黃堿是用來做感冒藥或者做冰毒用的。
我收到了對方的10萬元匯款,是工商銀行的,其中5萬元是我同學讓我?guī)兔D(zhuǎn)給他的親戚的,后來我通過微信轉(zhuǎn)給了他的親戚,我也是通過微信轉(zhuǎn)賬給余某14萬元的。
民警在我的住處搜出來了一包用錫紙包裝好的麻黃堿,后來民警稱重是152.2克,因為這些不夠裝滿一玩具盒象棋的,所以我就沒有包裝郵寄。
辨認筆錄:林某鋒辨認出江某就是自己說的小輝,余某1就是販賣麻黃堿給自己的人。
(五)鑒定意見
1、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qū)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公(深寶)鑒字【2016】7221號《檢驗報告》,鑒定意見:在順成國際物流公司繳獲的1-17號檢材中均檢出麻黃堿。
2、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qū)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公(深寶)鑒字【2016】7236號《檢驗報告》,鑒定意見:1-10號檢材在余某1處繳獲,11號檢材在林某鋒處繳獲,均檢出麻黃堿。
(六)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刑警大隊四中隊于2016年11月8日10時10分至10時40分對寶安區(qū)福永街道下十圍社區(qū)東福圍西街37號深圳順成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發(fā)現(xiàn)晶體疑似冰毒想現(xiàn)場進行了勘驗檢查,形成了現(xiàn)場圖和照片。
(七)視聽資料、電子數(shù)據(jù)
相關(guān)的稱重、查獲視頻及審訊等光盤。
一審法院認為
本院認為,被告人林某鋒無視國家法律規(guī)定,非法買賣、走私制毒物品,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gòu)成非法買賣、走私制毒物品罪。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林某鋒自歸案后,能夠一直如實供述,認罪悔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此外,被告人林某鋒歸案后,向公安機關(guān)提供線索,協(xié)助公安機關(guān)抓獲了犯罪嫌疑人余某1,依法構(gòu)成立功,可以減輕處罰。其辯護人提出林某鋒有重大立功情節(jié),因根據(jù)犯罪嫌疑人余某1所涉犯罪事實及罪名,其法定最高刑僅為有期徒刑,故依法并不構(gòu)成重大立功。其辯護人還提出被告人認罪悔罪,如實供述的辯護意見,經(jīng)查屬實,對其該辯護予以采納。根據(jù)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zhì)、情節(jié)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六十八條、第六十四條,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林某鋒犯非法買賣、走私制毒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1月9日起至2018年11月8日止。罰金自本判決生效后,一個月內(nèi)向本院交納。)
二、繳獲的含有麻黃堿成份的制毒物,予以沒收,由公安機關(guān)依法處理;繳獲的作案工作手機等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guān)上繳國庫。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nèi),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審判長周永鷹
審判員李生榮
審判員王麗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書記員楊思蘭(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