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務院,中央軍委
發(fā)文日期2013年07月31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國函〔2013〕89號
施行日期2013年07月31日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guī)范性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于審批邵陽武岡機場項目的請示》(湘政〔2012〕16號)收悉?,F批復如下:
一、 同意新建湖南邵陽武岡民用機場。機場性質為國內支線機場,場址位于武岡市頭堂鄉(xiāng)荷塘村附近。
二、 本期工程建設規(guī)模為:飛行區(qū)按4C標準設計,新建一條長2600米的跑道;航站區(qū)按滿足2020年旅客吞吐量25萬人次、貨郵吞吐量500噸的目標設計,航站樓3000平方米,站坪機位4個;配套建設通信、導航、氣象、供電、供水、供油、消防救援等輔助生產設施。
三、 該項目總投資9.57億元,由民航局和湖南省共同籌措解決,具體資金安排在可行性研究階段確定。
四、 該機場建成后,由地方經營管理,民航局實行行業(yè)管理。
其他事宜請商有關方面辦理。
國務院 中央軍委
2013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