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務院,中央軍委
發(fā)文日期1996年11月05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國函〔1996〕95號
施行日期1996年11月05日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guī)范性文件
武警總部:
關于武警總部后勤部機關及部分直屬單位遷址新建的請示(〔1996〕武司字第82號)收悉,現(xiàn)批復如下:
同意武警總部后勤部機關及部分直屬單位遷址新建,所需建設資金由你們自籌解決,其他有關具體事宜請商北京市政府和有關部門辦理。
國務院 中央軍委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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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同意武警總部后勤部機關等遷址新建的批復
來源: m.03j9n.cn 日期:2024-09-12 閱讀:次
發(fā)文機關國務院,中央軍委 發(fā)文日期1996年11月05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國函〔1996〕95號 施行日期1996年11月05日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guī)范性文件 武警總部: 關于武警總部后勤部機關及部分直屬單位遷址新建的請示(〔1996〕武司字第82號)收悉,現(xiàn)批復如下: 同意武警總部后勤部機關及部分直屬單位遷址新建,所需建設資金由你們自籌解決,其他有關具體事宜請商北京市政府和有關部門辦理。 國務院 中央軍委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五日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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